相关单位:
为推动上海先进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6年度先进材料项目库储备工作,推动形成先进材料产业特色优势,与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本市先进材料产业能级显著提升。
一、项目库储备对象
储备项目聚焦上海“2+3+6+6”现代化产业体系应用需求,重点围绕高端膜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半导体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陶瓷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前沿新材料、生物制造等产业链涉及的产品开发、技术攻关、产品应用等。
储备对象包括4类:
(1)先进材料、生物制造应用研发类项目。拟于2027年内启动的,以产业化为目标,围绕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尤其是“AI+材料”相关的AI赋能技术创新和产业智能化的项目。
(2)首批次项目。2026年形成首批次业绩的新材料、生物制造产品。相关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形成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产品,在中试后实现不低于50万元/年度的销售(民机配套关键材料以链主企业认定的“小批量供货阶段”为首批次申报范围)。
(3)新材料应用认证项目。在2024-2026年期间开展并完成的产品应用认证项目(第三方应用认证或重点战略领域用户认证)。
(4)新材料关键装备应用项目。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具有CNAS、CMA认可资质的新材料研发、生产、检验检测单位或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于2026年内购买或计划购买的关键仪器装备(填补国内空白)。
二、项目库储备申报
请各区经信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宣传发动相关企业(单位)积极填报,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请各研制企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26年上海市先进材料项目库储备表》(请见附件),并于2026年10月25日前将推荐项目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lizh@sheitc.sh.gov.cn。谢谢各位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2026年上海市先进材料项目库储备表
联系人:李志华,19526233189;赵 军,13795472915;
杨启云,18221502501(同微信)。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附件:2026年上海市先进材料项目库储备表.xlsx本文转载自 上海市经信委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