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省黄三角农高区经发投促局,各试点企业、数字化服务商,有关单位:
根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工企业函〔2024〕239号)、《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发〔2026〕1号)、《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东工信字〔2026〕2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现组织常态化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测验收对象
纳入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库,已按相关规定完成数字化改造,且数字化水平等级自评达二级及以上的试点企业。
二、评测验收条件
1.已于“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dsdysmd.top:9096/mh/main)完成入库申报并选定服务商,平台中“数转项目备案”“项目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各环节所需信息填报齐全;
2.已实际完成数字化改造合同约定的数字化项目建设,完成企业内部项目验收;
3.依据《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自评数字化水平等级达二级及以上;
4.数字化改造项目软件系统或云服务已稳定运行并产生实际运行数据,配套硬件投入在企业现场能正常使用、清点,相关指标达到预期业务目标;
5.数字化改造项目资金款项已全部结清,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齐全。
三、评测验收流程
试点企业按程序发起评测验收申请,经县区初审、规范性审核后,市工信局分批组织开展入企评测验收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及标准详见《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工作指南(第一版)》(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真实准确。试点企业提交的评测验收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应真实、准确、全面、完整,试点企业和相应的数字化服务商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项目真实有效。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应“真转真用”,改造应用系统有实际使用且数据真实,员工应熟练掌握系统各项功能模块,能够熟练操作相关业务流程。
(三)严禁骗补行为。试点企业不得将试点期限之前已完成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包装成新项目参与试点,不得与服务商存在签订虚假合同、约定回扣交易、伪造改造成果等骗取补贴行为。
附件: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工作指南(第一版)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4日
附件: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工作指南(第一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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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