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线上备案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产业技术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布局方向
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经济发展新引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制造、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农机、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联盟备案条件
1.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单位组成。理事长单位应是在哈尔滨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够集聚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高校、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相关机构可参与联盟建设,向联盟企业提供多样化科技和金融服务。
2.签署具有法律约束联盟章程(协议)。章程(协议)中要明确联盟理事长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要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的组织形式、技术成果共享与收益分配机制等。联盟章程(协议)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3.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4.具有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5.建立成员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产研院备案条件
1.企业生产领域应属于我省产业振兴确定的重点领域。
2.企业应具有一定科技投入和研发能力。企业实缴资本应超过合作项目的资金额度。企业原则上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四上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类别。
3.双方合作项目额度应在200万元以上,且企业先期投入不少于50万元启动资金。
4.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应在合作领域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
5.双方应签署实质性合作协议,建立市场化的开放合作机制。鼓励市内同行业(领域)企业与产研院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共同推动产业迭代升级。
三、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备案名称
备案名称要科学、严谨、客观、合理,主要研究方向在突出我省优势和特色的前提下高度集中凝练,避免过于宽泛。联盟名称统一按照“黑龙江省XX(核心研究方向)产业技术联盟”命名。产研院名称统一按照“黑龙江省XX(技术细分领域)产业技术研究院”命名。
(二)信息填报
1.单位注册
未注册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11.41.51.120:8180)的联盟理事长单位或研究院企业法人,须按要求先注册服务平台账号(见附件)。
2.备案申请
(1)联盟备案。申请备案省联盟需通过理事长单位账号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入“科技创新平台”入口,点击“省产业技术联盟备案”,在线填写《黑龙江省产业技术联盟备案申请书》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产研院备案。申请备案省产研院需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入“科技创新平台”入口,点击“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在线填写《黑龙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申请书》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审核、推荐和备案
申请单位线上提交联盟和产研院申请后,经所在市(地)科技局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在线审核后推荐到科技厅。省科技厅按程序履行材料审查、专家评议、厅会议审定、公示备案等程序。
四、备案时间
2026年联盟及产研院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20:00。我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00。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哈尔滨市科技局业务管理
1.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
联系人:武英华 82363593
2.科技农业发展处
联系人:王晨 82363560
3.科技社会发展处
联系人:郑俊杰 82363440
(二)平台技术支持
电话:0451-58688095
附件:用户注册操作说明书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11日
本文转载自 哈尔滨市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