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企联、县(区)工信局(经发局)和有关企业:
根据中企联、省企联统一部署,市企业联合会、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参照国际惯例与国内通行做法,组织开展2025年度“铜陵地方企业50强”“纳税30强”申报、排序及发布工作。“50强”以2025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为主要评选指标,经三部门联席审核,由高到低综合确定榜单;“纳税30强”以企业2025年度铜陵本地实际入库税款为依据,按纳税额排序。获评企业将统一对外公布并颁发证牌。
市企联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市场主体为王、企业家为王、创业者为王”鲜明导向,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实体经济转型,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纵深推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提质,持续增强本土企业核心竞争力。
我市已连续十四年发布企业排序活动。开展排序发布,一方面全面展现龙头企业经营质效与发展态势,树立“以发展论英雄”导向,助力企业对标先进、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夯实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基础;另一方面直观反映企业财税贡献,鲜明树立“以贡献比高低”标尺,激励全市企业争先创优、做强做优,争当行业领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今年的申报、排序工作仍然遵循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请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单位支持并积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2025年度铜陵“地方企业50强”“纳税30强”排序活动方案
2.铜陵市“地方企业50强”“纳税30强”申报表
铜陵市企业联合会
铜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
2026年6月20日
本文转载自 铜陵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