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工作要求,提升服务业主体培育水平,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23〕388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3〕1号)以及2025年度我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现就2025年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支持具有成长性的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打造基础扎实、逐级向上的金字塔形优质企业队伍,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对象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入选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名单的企业,每个企业同一梯度类型至多获得一次专项资金支持。2025年计划支持星锐企业66家、骨干企业44家、独角兽培育企业3家、创新领军企业5家。
(二)支持标准
对支持对象范围内的企业,综合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就业人数等指标进行评估,重点评估企业的成长性,以这4项指标近三年的增长率并分别按照40%、30%、20%、10%的权重计算总分。根据企业总分排名,按照星锐企业不超过5万元、骨干企业不超过10万元、独角兽培育企业不超过20万元、创新领军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天津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https://www.tjcel.cn/sys/pypt/index.html),在“梯度培育”模块进行线上申报。
(二)各区初审
1.企业所在区的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组织和指导企业做好线上申报工作。企业申报后,由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通过天津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
2.在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于5月30日前将本区内审核通过的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天津市2025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将各企业账户存根(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及财务公章)(附件1)、承诺书(附件2)汇总后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消费处(纸版和电子版)。
(三)第三方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第三方对申报的企业材料进行评审,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统筹下达专项资金计划。
(四)信息公开
市发展改革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组织实施的通知和资金分配结果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予以公开。
(五)事后管理
各区有关部门负责在资金下发后推进事后监管,加强对已支持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自资金下发之日起一年内,若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全额收回已拨付的服务业专项资金:
1.企业发生重大违法情况、失信情况、安全生产问题等;
2.企业蓄意调整财务情况等方式骗取奖补资金;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要求
(一)任何单位如有虚假或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违规骗取资金的企业,取消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三年内不得给予资金支持,并向社会公布其不良信用信息。
(二)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服务业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要严格遵守《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专项资金。
(三)受支持企业应接受监督。受支持企业要配合服务业主管部门统计报送业务数据,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经营。
附件:1.企业账户存根
2.承诺书
3.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4.天津市2025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2025年5月14日
(联系人:左睿;联系电话:23142370 政务外网邮箱:sfzggwfwyc1@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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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