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市容秩序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精细化水平,市政府决定建立绥化市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或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全市城市管理领域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研究谋划全市城市管理总体发展战略、工作规划和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统筹指导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序推动各项规划举措落地实施。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绥化市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城市管理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持续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四)统筹部署全市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重大复杂问题,督办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重大决策事项。
(五)细化明确各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职责,下达目标任务,常态化开展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调度协查、协同共治工作格局。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市政府主要领导。
副召集人:市政府分管领导。
成 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数据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信访局,国网绥化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市城投公司、市城发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构
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筹备工作机制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调度会议,做好会议方案拟定、通知下发、材料汇总、会议记录等工作。
(二)组织起草、修订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专项整治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重点工作,汇总梳理城市管理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跨部门交叉事项、设施隐患、市容乱象、群众诉求工单等工作。
(四)负责各成员单位日常联络、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和工作对接,协调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城市管理事项联合处置,化解职责交叉、管理空白、推诿扯皮等问题。
(五)完成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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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