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规〔2024〕240号)有关规定,现开展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济德集成电路集群(济南市)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一、资金支持范围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
(一)集群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我市集成电路集群企业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实施的重点产业链项目;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升级为重点,实施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联合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集群促进组织建设。加强集群促进组织自身软硬件能力建设,提升网络化协作水平,开展集群规划编制、专家咨询、宣传报道等工作以及针对集群内企业需求开展的人才招引、培训交流、公共服务等各类活动发生的费用。
集成电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封测及集成电路配套(设备)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集群重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属于集成电路领域的企业或单位;
2.近三年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3.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4.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同一项目前期未获得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存在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
申报集群促进组织,应提供创新载体、软硬件设施等加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和开展招引、咨询、对接、培训等服务活动的内容、规模、数量、预算、效益等内容。
三、申报和审核程序
1.申报集群重点项目的企业或单位,应填写《济德集成电路集群重点项目(济南市)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申报集群促进组织的单位,应填写《济德集成电路集群促进组织申报书》(附件2)和《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以上材料均报送至所在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2.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申报企业和单位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项目查重、失信惩戒、安全生产、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等情况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形成项目汇总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各区县的初审意见,采取书面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做进一步复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研究拟支持的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或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材料,并对申报材料和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申报书要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各区县(功能区)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意见、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PDF及可编辑电子版刻录光盘或U一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3.重点项目高新区限报3个,其他区县(功能区)限报1个。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尹卫超 51702612
市 财 政 局 张靖宜 51703808
附件:1.济德集成电路集群重点项目(济南市)申报书
2.济德集成电路集群促进组织申报书
3.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推荐意见模板
5.济德集成电路集群重点项目(济南市)汇总表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8日
本文转载自 济南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