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对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绿色与碳中和城市项目”成都子项目2024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赓即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目前,4方面共6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未按规定履行项目变更程序及上报采购计划”问题
该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履行项目调整程序。目前,我委正按照世行安排,开展课题结余资金调整工作,待世行对中期调整后的赠款结余使用计划审核同意后,我委将经费变更、资金支付等事项提交集体决策通过后实施。同时,若后续课题研究内容、产出成果发生变化,将及时按流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二是做好向财政部门备案工作。针对审计指出的采购计划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未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或备案的问题,我委已于2025年7月15日将2023—2025年按照世行要求制定的采购计划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函报市财政局备案。
2. 关于“拖欠企业及个人账款36.13万元”问题
该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完成。市评审中心已于2025年5月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要求完成财务、外部监测报告编制、翻译等3家机构服务费用支付,合计14.84万元。同时,我委加快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沟通协调,推动管理与采购专家张某完善合同费用报销手续,已于6月完成服务费用支付,合计21.29万元。
3.关于“财务报表个别数据与国内适用汇率不一致,提款数少计9.42万元”问题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5年3月,审计组指出该问题后,我委立即组织财务人员按照审计要求进行调整完毕。
(二)项目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该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完成。本项目正开展课题结余资金调整工作,将增加部分设备采购内容,我委将认真按照审计整改有关要求,在开展设备采购时按有关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措施。
(三)项目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该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完成。市评审中心已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对后补发的预算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提交市财政局备案。
(四)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此项问题为2023年度审计报告提出的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委于2025年6月20 日向审计厅报送《关于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赠款绿色与碳中和城市项目—成都子项目2024年审计发现问题分阶段整改情况的报告》,将多措并举推进项目进度缓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详细报告,自查符合前期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时限要求,得到审计厅认可。同时,我委组织课题牵头单位、有关机构和专家,倒排工期、明确举措,全力推动项目实施。目前,项目已完成提款50万美元,支付率与项目进度相符,3名个人专家、5个子课题已全部签订合同,正有序开展相关工作,1个设备采购合同已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此次审计发现问题,再次组织开展对近期世行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好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内部审核、提款报账、采购、档案等5项内部管理制度,按时制定年度提款、资金使用、采购工作计划并报送市财政局。定期开展环境与社会监测和半年度/年度评估。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认真发挥统筹协调职责,推动课题完成采购收尾工作,按照既定责任分工,协同市级有关部门、技术专家,加快推进课题实施,增强产出成果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开展世行财务、环境和社会安保政策等专题培训,提升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办人员专业素养。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督促市评审中心及财务服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项目提款和支付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加快支付进度,按期做好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加大资金管理和统筹力度。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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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