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市场〔2026〕244号、沪经信产〔2026〕554号、沪绿容(林)便函〔2026〕165号、沪绿容(林)便函〔2026〕166号、沪绿容〔2026〕121号、沪环函〔2026〕69号、沪水务〔2026〕150号、沪水务〔2026〕159号、沪农委〔2026〕23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10项,安排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6〕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十一批至第十三批合计1801人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2800.9832万元。
2.按照《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6〕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十一批至第十三批合计10522人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3290.4352万元。
3.按照《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6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4年1个重点单项第二笔补助资金、2025年1个重点单项第二笔补助资金和2025年1个重点区域项目第二笔补助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6523.28万元。
4.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优化提升工作市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沪绿容〔2024〕285号)规定,安排2026年生活垃圾分类优化提升工作市级奖励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35193万元。
5.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的扶持政策》(沪发改环资〔2023〕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14个区956辆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4123万元。
6.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绿容规〔2025〕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家单位2026年3-6月B5生物柴油销售补贴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4311.7398万元。
7.按照《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沪环规〔2025〕5号)和《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沪环规〔2025〕6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六批362辆国四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544辆新能源车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0455.1358万元。
8.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24〕408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83个2026年本市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项目补贴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4998.11万元。
9.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外部截流小区内部分流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24〕37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76个2026年本市外部截流小区内部分流改造项目补贴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9812.16万元。
10.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4〕8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级扶持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0537.23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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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