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信中小〔2025〕3号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22〕1号)和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现将申报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申报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满足以下全部基本条件和一项以上专项条件,且不存在限制条件所列事项。
(一)基本条件
1.在四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成立1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0%以上。
3.企业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1%(含)。
(二)专项条件
1.企业拥有与主导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及以上或近2年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3.近3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1项及以上相关业务领域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4.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经营管理规范,建立了质量、环保、安全等至少1项管理体系,获得质量标杆、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工程奖等荣誉(称号)1项及以上或传承1项及以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三)限制条件
1.近2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的;
2.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在申请认定或复核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四)申报材料
1.四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2年的审计报告(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等数据)复印件,报告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验证(报告需包含验证二维码),并提供该报告查询截图复印件。或近2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含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等〕,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5.与填报内容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如: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企业自建研发机构的备案文件等佐证材料,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签订的在执行期内的合作协议;参与国家标准或牵头制定的行业标准文本。注册商标注册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质量安全等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和省、市驰名、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证;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省级优秀新产品证书,以及获近三年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6.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明;
7.企业认为有助于申报的其他材料;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认定程序。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指导各县(市)区属地部门组织本领域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工信部门初审,交于同级农业农村、住建、商贸、文旅、能源领域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属地工信部门形成推荐名单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初审后,由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2.时间安排。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2025年2月10日前,完成企业推荐工作。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四平市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正反面印刷,胶装成册)及所有材料电子版光盘一份,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二、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一)复核标准、申报材料、复核程序,均按照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复核时间。复核时间预计在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涉及复核的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和填报相关资料,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数据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消其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发改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本领域企业申报的指导及审核工作。
(三)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地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指导、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择优推荐一批具有本地行业优势和特点的中小企业。
其他未进事宜,请参照《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周宛莹
电 话:0434-3267091
邮 箱:spgxzxqyk7091@163.com
附件:1.四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8日
本文转载自 四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