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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

申报通知 · 来源:四平市工信局 · 2025-01-08 · 阅读约 6 分钟 · 查看原文 ↗

四工信中小〔2025〕3号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22〕1号)和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现将申报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申报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满足以下全部基本条件和一项以上专项条件,且不存在限制条件所列事项。

 

(一)基本条件

 

1.在四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成立1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0%以上。

 

3.企业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1%(含)。

 

(二)专项条件

 

1.企业拥有与主导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及以上或近2年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3.近3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1项及以上相关业务领域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4.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经营管理规范,建立了质量、环保、安全等至少1项管理体系,获得质量标杆、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工程奖等荣誉(称号)1项及以上或传承1项及以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三)限制条件

 

1.近2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的;

 

2.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在申请认定或复核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四)申报材料

 

1.四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2年的审计报告(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等数据)复印件,报告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验证(报告需包含验证二维码),并提供该报告查询截图复印件。或近2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含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等〕,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5.与填报内容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如: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企业自建研发机构的备案文件等佐证材料,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签订的在执行期内的合作协议;参与国家标准或牵头制定的行业标准文本。注册商标注册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质量安全等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和省、市驰名、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证;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省级优秀新产品证书,以及获近三年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6.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明;

 

7.企业认为有助于申报的其他材料;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认定程序。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指导各县(市)区属地部门组织本领域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工信部门初审,交于同级农业农村、住建、商贸、文旅、能源领域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属地工信部门形成推荐名单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初审后,由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2.时间安排。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2025年2月10日前,完成企业推荐工作。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四平市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正反面印刷,胶装成册)及所有材料电子版光盘一份,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二、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一)复核标准、申报材料、复核程序,均按照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复核时间。复核时间预计在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涉及复核的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和填报相关资料,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数据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消其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发改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本领域企业申报的指导及审核工作。

 

(三)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地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指导、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择优推荐一批具有本地行业优势和特点的中小企业。

 

其他未进事宜,请参照《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周宛莹

 

电  话:0434-3267091

 

邮  箱:spgxzxqyk7091@163.com

 

附件:1.四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022年四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推荐四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2022年四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申报材料承诺书

 

2025年需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8日


本文转载自 四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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