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工信投资技术〔2026〕3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
为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发挥融资租赁工具作用,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实施福建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专项政策的通知》(闽工信规〔2025〕8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投资〔2025〕662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的采用融资租赁(直租或直租转回租)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经营主体,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涉黑涉恶有关情况。
二、申报条件
1.福建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融资租赁项目贴息专项政策发布之日(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
2.融资金额达200万元以上;
3.经营主体和金融租赁公司(即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设备更新改造融资租赁合同,且相关融资资金发放至供应商账户的(直租)或相关融资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直租转回租),可享受贴息政策。
4.融资租赁利率由经营主体与金融租赁公司协商确定,贴息期内年化利率应不高于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50个基点。
三、贴息标准
1.按设备融资租赁实际投放金额给予最长3年、年化2%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
2.设备融资租赁实际投放金额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2025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
5.设备购销合同(企业与厂商签订)复印件
6.直租需提供: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含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原始买卖合同、三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复印件
直租转回租需提供:买卖合同(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原始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三方协议复印件
7.首付款凭证(企业付款给厂商)复印件
8.付款凭证(金租公司付款给厂商)复印件
9.还款计划表复印件(还款月、还款本金、利息、剩余本金需分开显示)
10.设备发票复印件(一次性开具的需提供完整发票,金租公司分期开具的需提供截至申报日之前已开具的发票,设备供应商如有开具发票也请提供)
11. 还款利息发票复印件
12.设备在厂照片(含拍摄时间、拍摄地址经纬度水印
信息)、设备铭牌照片
13.承诺书(附件3)
14.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企业印章(5-12项还需加盖金租公司印章)及县(市、区)工信部门公章及骑缝盖章。由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查验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纸质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顺序A4双面装订成册、一式2份(不含县区所需份数)。
(二)电子材料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扫描成PDF版,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企业和项目全称,发送至所在地工信部门指定邮箱,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五、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原则向三明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https://www.fjjfypt.com/home)(以下简称“金服云平台”),进入相应政策申报界面,按照平台页面提示录入相应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数据准确、合法,资料齐全。
2.各县(市、区)工信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公开组织企业申报,多方式多渠道向企业宣介申报政策,并负责审查项目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申报企业信用情况,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形成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截止日期前会同县(市、区)财政局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一式3份,其中市工信局2份、市财政局1份),并完成金服云平台要求的申报审核工作。
3.金服云平台申报、县(市、区)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24:00,纸质材料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注:以上时间为县(市、区)上报市级的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凡享受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补助资金支持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不再享受本专项政策。对同时获得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和本专项政策支持的项目,项目中的不同设备可按规定分别申请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或设备融资租赁贴息。
2.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制度,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监督和验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技改项目出成效。
3.工信部门牵头做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核,财政部门主要加强程序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加快资金兑现进度,及时下达资金到项目企业。
4.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登录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三明市工信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1.2025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申报封面模板
2.2025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申请表
3.承诺书
4.2025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申报汇总表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8日
本文转载自 三明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