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工信能源〔2026〕15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财政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推进我市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化发展,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5〕5号)、《福建省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19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奖补标准
(一)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鼓励制造业企业实施工艺流程优化、能效水平提升等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列入“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名单并投用(投产)并稳定运行12 个月后的节能升级改造项目,按验收后项目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500元补助,每家企业单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800万元。上年度以测算年节能量预拨资金的项目,根据验收后项目年节能量,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结算补助资金。
(二)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设备能效对标和更新升级行动,加快退出低效用能设备,重点提升变压器、电机、空压机等通用设备能效水平。单次申报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额须超过50万元,且更新后设备需为一级能效,按变压器装机容量给予每千伏安50元、空压机额定功率每千瓦300元、电机额定功率每千瓦50元的一次性补助,申报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及300万元(不与节能改造项目叠加享受)。
(三)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升项目
支持重点用能企业利用数字信息技术,实施“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对列入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名单内企业建设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按要求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联网的,按系统建设级别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补助(不超过系统建设投资额)。
(四)绿色化示范项目
符合“闽工信规〔2025〕5号” 第三、四、六、七、八条的能效水效标杆示范企业、绿色低碳制造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绿色低碳技术转化应用企业和绿色低碳标准引领企业等绿色化示范项目实行“免申即享”,由省工信厅按规定程序下达、拨付资金。市、县两级工信部门符合“闽财规〔2024〕19号”第六条(六)(七)规定的工业节能降碳能力建设等项目依实际工作需要向省工信厅申请。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审核时间
项目申报审核时间为2026年6月―8月,涉及节能量计算的数据截止时间结合项目预审、综合评审实际确定。
(二)申报审核程序
1.提出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备齐申报材料后即可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申报(申报材料按附件1模板整理后统一提交pdf格式电子档)。县级工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后,汇总项目信息表(附件2、excel电子档)报市工信局。
2.项目预审。市工信局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项目提前审核服务。项目审核依据福建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和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实施方案、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审核结果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项目审核过程中要求补齐补正的,根据审核专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材料补充。
3.推荐送审。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做好推荐送审工作,核对经预审后的项目申报材料,联合行文出具项目推荐意见(OA报市工信、财政)。申报材料应按序装订胶印成册,并从目录页开始依次编制页码,每个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由县级工信部门统一寄送市工信局能源科。签章后的项目申报材料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发送至lysnyhz@163.com备存。
4.项目评审。市工信局根据局财政性工信业发展资金项目专家评审工作要求,以及省级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对申报项目开展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结果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5.项目复核。通过市级评审验收的项目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报送省工信厅,省工信厅按规定程序复核、批复项目。
6.资金拨付。项目资金由省级下达至市级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龙岩市辖区内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 “涉黑涉恶”名单,近36个月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节能、环保、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为准)。
(二)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国家、省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项目除外)。根据“闽工信规〔2025〕5号”精神,企业获得该政策资金奖励的,可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省级资金奖补。
(三)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负责。县级工信部门对项目初审结果及推荐情况负责。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能源科 赖应源 0597-3293266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龙岩市工信局门户网站上查询下载,网址:http://gxj.longyan.gov.cn/。
附件:1.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2.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3日
本文转载自 龙岩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