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工信装备〔2026〕6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财政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福建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15号)、《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扶持管理办法》(闽工信规〔2026〕4号)和省工信厅《关于公布“精密车削中心J51MSY”等49个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6〕1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龙岩市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通过2025年度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企业(依据闽工信函装备〔2026〕138号文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信用良好,无涉黑涉恶不良记录。
三、补助标准
经省工信厅评定,对价格200万元及以上成套设备和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整机设备,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辖区工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做好初审推荐工作,对企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正式联合行文向市工信局、财政局推荐上报。
3.市工信局将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会同市财政局向省工信厅、财政厅申请相应补助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再按程序拨付相应企业。
五、申报材料
1.企业承诺书;
2.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专项资金申请表;
3.企业产品通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证明材料;
4.申报首台(套)当台(套)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并下载);
7.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按照上述顺序将申报材料整理成册,并从目录页开始依次编制页码;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企业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申报材料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2种格式,纸质版材料统一采用胶装形式装订,电子版统一采用光盘刻录。
六、有关要求
1.企业申报资金补助的装备应是获得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提交的申报材料应是申请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应的资料;
2.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应于2026年4月23日前将审核推荐文以及企业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2份)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装备科 2999090
市财政局企业科 2321577
附件:1.封面及目录
2.企业承诺书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专项资金申请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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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