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福州市LNG加气站建设工作,规范新增加气设施的LNG加气站审批建设流程,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和《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加油站增设加气设施和既有用地内合作新建加气设施的LNG加气站规划、审批、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指南所称增设或新建LNG加气设施是指新增LNG橇装式加气装置,属于专门设施,应设于固定的专门场所,并满足相关文件对安全的要求。
本指南所称橇装式加气装置是一种将加气所需的各类功能组件(如储罐、泵、控制系统、加气机等)高度集成安装在一个坚固的底座(称为“撬块”)上的模块化设备,该类装置作为一个整体可进行工厂预制、运输、吊装,无需复杂的现场施工,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便捷性。
第四条 加气站属燃气设施,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气站(包括LNG、CNG等)规划、经营许可及行业管理工作。规划出台前,加气站申报工作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牵头审核,并与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形成一致意见后,报本级政府审定,燃气主管部门应尽快结合临时加气设施新增情况,修编和完善燃气规划。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气瓶充装许可及监督检验;商务部门负责加油加气合建站涉及的加油站相关信息的确认;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土地规划及报批;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做好燃气消防安全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规划与城燃规划的衔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县两级住建、资源规划、发改、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属地政法委,依据职权分工共同做好LNG加气站建设管理工作:
(一)由LNG加气站项目业主负责提出项目建议并准备相关材料。
(二)由住建部门参考现有燃气规划,审查企业申报材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出具初步意见并报属地政府同意后,向项目业主复函确认是否同意先行建设,并负责同步开展燃气规划修编。
(三)由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审批拟建项目用地新增加气用途。
(四)由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依据燃气主管(住建)部门复函进行会商会审和项目预核准。
(五)由资源规划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手续。
(六)由商务部门负责依法对加油站增设LNG加气设施,加油站等级发生变化等,予以重新备案。
(七)由属地政法委负责出具社会稳定风险备案通知书。
(八)由住建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对特殊建设工程(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建设)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意见书。
(九)由LNG加气站项目业主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部发布的《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的最新要求,同时应满足《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省住建厅、福州市有关文件要求。
(十)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登记。
(十一)项目竣工后,由住建部门邀请专业第三方公司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由住建部门依据检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情况,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十二)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审批《气瓶充装许可证》。
(十三)由市住建局依法审批《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 加气站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由市住建局组织审查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等。
第七条 加气站建设项目未经报建程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条 本指南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为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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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