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产业创新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抚顺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
(二)申请企业应在抚顺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办法》有关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指标需按《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2)严格把握。
(三)申请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申请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二、申报时间
企业线上申请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8月14日。
三、申请流程
1.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企业可于2026年7月15日—8月14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附件4)。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2.县(区)级审核推荐。各县(区)、高新区工信部门要根据《办法》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对属地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后将推荐企业名单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
3.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办法》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对属地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通过后将推荐企业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
4.省级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抽查,对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印发正式通知公布企业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高新区要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评,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对本地区企业咨询问题答疑。
2.各县(区)、高新区要落实好审核责任,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切实提高审核推荐质量,按程序进行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事宜,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请各县(区)、高新区于2026年8月21日前完成初审和报送工作,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同时报送企业纸质版申请书(2份,其中1份封面加盖县、区工信部门章)和企业纸质佐证材料(1份、须与线上提交所有信息一致)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版材料(含推荐文、推荐表格及企业申报表申报材料完整版pdf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慧婷 57500465
平台技术联系人:赵维维 024-86906664
邮 箱:jwmyc@163.com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3.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
4.佐证材料参考清单
5.各县(区)“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工作联系表
本文转载自 抚顺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