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高质量编制数字贵港发展“十五五”规划,充分凝聚社会各界智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数字贵港发展“十五五”规划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立足数字贵港全局发展,重点围绕“十五五”时期以下方面建言献策:
(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如何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算力、存力、运力协同发展,构建与贵港经济社会相匹配的绿色低碳、集约化、智能化综合性数字基础设施等方面。
(二)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文明“五位一体”融合发展:如何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如何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提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水平,增强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如何推动教育、医疗、交通、养老等领域数字化普惠服务,提升民生服务品质;如何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开发利用,培育数字文化新业态,增强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如何运用数字技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与治理水平等方面。
(三)健全信息安全与运维保障体系:如何强化关键核心基础设施的防护能力;如何创新适应数字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破除制度障碍,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如何健全数据分类分级、安全认证、风险监测和应急响应机制,提升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
(四)面向区内外、国内外的数字合作:如何抢抓自治区加快“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和平陆运河经济带建设机遇,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区域的数字领域合作,以及东盟等国家和地区数字技术、产品、服务等数字领域合作。
三、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szjghk@126.com。
(二)信函邮递: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三楼321办公室),邮编537100,电话0775-4569488。
电子邮件和信函请注明“数字贵港发展‘十五五’规划建言献策+建议主题”,正文末尾请留下您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您的个人信息和建议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
我们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系统梳理、认真研究,在规划编制中充分参考吸纳,衷心感谢您对数字贵港发展的支持和参与!
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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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 贵港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