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4月10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5〕77号),下达广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36131万元,专项支持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设定的绩效目标有两个,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二是各部门紧密配合,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合力,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自治区财政厅于2025年5月15日将上述资金下达至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并同步分解下达了对应绩效目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广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36131万元(含收回预拨的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36131万元已全额下达给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等三个市,但企业所在市仅拨付企业5562万元,市一级预算执行率为15.4%,其中,南宁市全额拨付企业4638万元。柳州市拨付924万元,有31499万元未拨付。玉林市未拨付资金至企业。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方面:广西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下达文件将资金分配给了相应企业。
2.下达及时性方面:自治区本级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企业所在市。但柳州市、玉林市未能在30日内完成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3.资金拨付合规性方面: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方面:自治区财政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但柳州市、玉林市财政未按时将资金下达企业。
5.执行准确性方面:自治区本级已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但柳州市财政只将资金下达1个企业,有2个企业未下达,玉林市财政未将资金下达企业。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自治区本级无支出责任。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共对该项资金提出的绩效目标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具体完成情况如下:2025年,广西继续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加34.2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58.04%,较2024年(50.4%)提升7.64个百分点。广西生产的汽车产品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6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9个百分点,排名全国第一(产量占比)。广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持续发力,推出了缤果S、宝骏享境、乘龙翼威、广西申龙RoboBus等新能源汽车新产品,覆盖微型代步、家用、智能驾驶、商用车与无人驾驶等多个领域,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断丰富。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质量指标方面,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满足要求比例指标值为100%,实际达到100%;车辆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比例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比例100%;车辆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指标值为100%,实际一致性为100%;质量指标完成。
经济效益指标方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标值为显著提升,2025年,广西生产的汽车产品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6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9个百分点,排名全国第一(产量占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显著提升,经济效益指标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方面,社会认可度指标值为显著提升,2025年广西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58.04%,较2024年(50.4%)提升7.64个百分点,社会认可度显著提升,社会效益指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方面,节能减排效果指标值为有所提升,2025年,广西运行车辆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82万吨,节能减排效果有所提升。生态效益指标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受益企业、用户满意度指标值为100%,实际是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我区在相关资金执行过程中“时效指标”偏离较为严重,7家受益企业所在的三个市中,仅有南宁市按时全额将补助资金拨付2个企业,柳州市的3个企业中仅1个按时拨付到位,玉林市未拨付资金至2个企业。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加强对柳州市、玉林市资金主管部门的督导,力争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企业。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下一步,广西将加强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积极督促南宁、柳州、玉林等市,要求有关市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合规使用资金。同时,按照有关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工作情况,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抄送财政部广西监管局,自治区人大财经委、自治区人大预工委。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2025年度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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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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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