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报送2027年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提前筹划2027年全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推动实施重大工业项目,推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我市2027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报送工作。项目报送工作依据《天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调查方案》,经市统计局“津统制〔2026〕7号”文件审批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行业大类代码在06至46之间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项目单位2027年实施或计划实施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2026年未建设完成的结转项目和2027年新开工项目。
(三)项目单位计划2028年及以后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可申报谋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天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调查方案》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投资项目均须申报:
(一)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实施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
(二)结转项目:2026年及以前年度开工且2027年继续建设;新开工项目:计划于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开工建设;谋划项目:计划于2028年及以后开工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分类填写
1.2026年及以前年度已开工或计划2026年底前开工,且2027年继续建设的工业结转项目,填写《2027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结转部分)》(附件1)。
2.计划于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开工建设的工业新开工项目,填写《2027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新开工部分)》(附件2)。
3.计划于2028年及以后开工建设的工业谋划项目,填写《2027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谋划部分)》(附件3)。
(二)完整填写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简介、建设单位成立时间、项目名称、备案文号或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主要股东、项目新增用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技术工艺、产品及年产量、目前项目进展、项目建设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是否为技术改造项目等内容,须完整、准确填写。
2.计划或预计情况。总投资、设备投资、2026年底前累计完成投资、2027年计划投资、2027年年底项目进度目标、预计新增效益、开工(或计划开工)年月、计划竣工投产年月、计划达产满产年月等内容,为项目计划或预计情况,后续可调整更新。
3.“项目备案文号或项目代码”是指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文号,或备案表中的项目代码,由已备案项目填写,未备案项目填写“未备案”。
4.“项目建设单位”填写企业名称,固定资产所有方;“项目单位主要股东”填写1-2个主要股东;“总投资”是指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26年底前累计完成投资”,填写项目自开工至2026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投资;“2027年计划投资”,填写项目2027年当年,计划或预计投资;“2027年年底项目进度目标”,填写项目计划或预计2027年底进度目标;“预计新增效益”,填写本项目达产(满产)后,设计年新增效益;“开工(或计划开工)年月”、“计划竣工投产年月”、“计划达产满产年月”,填写格式:202X年X月。
(三)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须在项目表中注明。按照统计制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
(四)支撑重点工作
各区2026年已开工建设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中,2027年继续形成工业投资的项目均按结转项目报送。各区报送项目应支撑2027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对5000万元以上项目情况重点梳理。
四、工作程序
(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辖区内工业投资项目单位填报项目信息,核实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项目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项目报表有效期内,分别于2026年9月30日、2027年3月31日前,分两批(同一项目只报送一次)将项目汇总后,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投资与技术改造处电子邮箱:tjeic_doi@tj.gov.cn。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强服务,积极帮助项目单位争取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7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结转部分)
2. 2027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新开工部分)
3. 2027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谋划部分)
2026年8月2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韩寒;
.联系电话:8360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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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