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
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共同组建的新型创新载体,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投融资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法人形式组建,以“公司+联盟”方式运行。主要任务是面向全市制造业创新发展重大需求,聚焦产业薄弱环节,整合各类创新资源,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加速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撑行业创新发展。
二、领域范围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面向12条产业链和未来产业。
三、建设步骤
1. 确定培育对象。牵头单位围绕重点建设领域和申报书要求,编制完成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经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为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对象。培育期自批复之日起2年(如自评符合组建条件,可随时提出组建申请)。
2. 批复组建。在培育期内,创新中心按照建设方案和批复组建条件,完成组建任务并发挥积极作用,可提出组建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核验收。按照“成熟一个,批复一个”的原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通过考核验收且公示无异议的,批复组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授牌。未通过考核验收的,给予1年时间整改,经整改仍不能通过考核的以及在培育期结束后未提出验收申请的,取消其培育资格。
四、工作程序
本次申报分为“首次申请”和“申请组建”两类。前期已批复正在创建中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如自评符合组建条件,可提出组建申请。
(一)牵头单位申报
请符合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基本条件的单位按照《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书》(详见附件2)要求,编制材料并附相关证明,登陆系统(https://xmps.tjiiti.org.cn),按要求逐项完成填报和上传工作。新用户首次使用系统需注册。支持各产业链创新联合体积极申报。
(二)初审推荐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组织遴选并通过系统完成初审推荐工作,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创建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纸质版(胶装、编制目录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评审确认
经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示等环节,提出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培育期自批复之日起2年(如创新中心自评符合组建条件,或者创新中心根据《建设方案》完成组建任务并发挥积极作用,可随时提出组建申请)。
五、有关要求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创新中心培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沟通报告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跟进已批复创新中心建设进展,指导支持创新中心加快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
2.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书
3.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汇总表
2026年8月24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商子轩
联系电话:8360732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娟
联系电话:83605738;
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403室)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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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