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企服〔2025〕16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5〕4号)要求,决定开展中原领军人才(企业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重点支持钢铁、煤炭、有色、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领域;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未来产业领域等,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中原领军人才(企业家),应具有中国国籍,担任河南省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总经理〕等连续3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任职),且目前在任。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一)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够科学管理、锐意创新,积极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在我省经济建设或现代产业发展中业绩卓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在社会上具有较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
(二)所在企业创办时间5年以上(2020年1月1日前注册),长期专注于主导产品市场,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平均增长率较高,传统行业企业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亿元、年均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1.5%;新兴产业企业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亿元、年均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2.5%;未来产业企业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年均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2.5%。
(三)企业拥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绩,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企业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其他相关负面信息和法律纠纷。
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只能推荐1人。已入选本项目的企业家所在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中原领军人才(企业家)评选,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报名工作。
(二)初步评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成立评选委员会,依据评审细则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分。
(三)征求意见。按照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形成中原领军人才(企业家)预备人选名单,并征求公安、环保、社保、市场监督、税务等职能部门意见。
(四)推荐上报。在预备人选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的意见,形成中原领军人才(企业家)初评结果,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进行复评。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要遵守国家及省级人才计划避免重复资助和不得逆层次申报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多个申报评审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其他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二)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领军人才(企业家)项目。
(三)申报人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四)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中原领军人才(企业家)入选者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包含支撑材料),封皮使用皮纹蓝色精品纸,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见附件1)。
(二)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篇幅不超过2页,A4正反,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2)。
(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由各地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见附件3)。
纸质材料各报送2份(3个附件分开)。电子文档由各地市(区)统一汇总后刻录光盘报送:1个企业1个文件夹,包含附件1和2,均为pdf格式,命名为“姓名—企业全称”,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3单独文件夹,包含表1和表2,均为excel格式,命名为“XX市推荐人选汇总表”。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办公室)。
附件电子版可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搜索下载(http://gxt.henan.gov.cn/)。
联系人:企业服务办公室高燕 李孟颖
电话:0371—65509843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209房间
附件:1.河南省中原领军人才(企业家)项目申报书(2025年度)
2025年9月1日
本文转载自 河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