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河南省大数据两典型两标杆的通知
豫工信办数据〔2024〕18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加快推进数据要素赋能新型工业化,聚焦“7+28+N”产业链群,引领培育良好发展生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90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4年河南省大数据典型解决方案、典型应用案例、标杆企业、标杆产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典型解决方案:行业特点突出,技术架构先进,具备可复制性,并对各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借鉴意义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二)典型应用案例:围绕提升各行业领域发展质效,建成投用、成效明显、复制推广价值高的大数据应用项目(含平台、系统、场景等);
(三)标杆企业:具有较好的数字化基础,企业发展良好,具有较强的行业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大数据企业;
(四)标杆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数据安全要求,技术先进并实现产业化或应用部署的大数据产品(服务)。
二、主体资格
申报主体应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其中:
(一)典型解决方案应由产权单位作为申报主体;
(二)典型应用案例应由用户单位(建设单位、投资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或由用户单位(建设单位、投资单位)与承建单位共同申报;
(三)标杆企业应由从事大数据产业相关业务的单位作为申报主体;
(四)标杆产品应由产权单位作为申报主体。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统一组织辖区内主体单位的材料初审及汇总上报工作,确保报送材料符合要求。已经纳入2022、2023年“四优”目录的不再征集。
(二)主体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根据征集方向对应填写申报书(附件1-—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材料需全面详实、重点突出、准确无误,重要内容可结合图表表述。
(三)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10月30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含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PDF盖章版和Word版,以申报主体单位名称命名,按类别放入“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企业”“产品”文件夹)一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 系 人:王文龙 曹文燕
联系电话:0371-65509979、65507768
邮 箱:gxtdsjj01@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816室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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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