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高校教师
创办软件企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工信联信软〔2024〕10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河南省支持高校教师创办软件企业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22日
河南省支持高校教师创办软件企业政策措施
为充分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鼓励支持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教师创办软件企业,助推软件产业快速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离岗创办企业
教师经所在高校批准可离岗创业,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职称、年龄、资历、科技成果形式、获奖层次、获得专利与否均不作为限制离岗创办企业的条件。原单位为离岗创业的教师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并依法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允许教师在所创办企业申报职称,所获得的职称可以作为其参加高校岗位竞聘、订立聘用合同的参考。对审核同意离岗创办企业的教师,用人单位应当自审核手续完成15个工作日内与其订立离岗协议。(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内各高校)
二、支持在职创办企业
教师可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在职创办企业,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各方面权利,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经与人事关系所在高校协商一致,在职创办企业期间,可以实行相对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对教师在职创办企业的申请,要简化审核流程,在不影响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一般应予同意,且不应随意撤销或变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内各高校)
三、加强创业资金支持
符合条件的高校教师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每年一次的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评选,对被评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根据其前景、带动就业等情况,分别给予2-15万元的项目补助。充分发挥省“科技贷”“专精特新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机构面向教师创办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创新产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可结合实际,将本校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学校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创业教师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创业教师应向高校申请并提交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由其创办的企业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省内各高校)
五、支持入驻创业载体
支持软件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为教师提供办公场地、设施共享、技术咨询、投资融资、资源对接等服务,给予房租减免、装修补贴、物业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
六、提供创业培训指导
建立由优秀软件企业家组成的创业导师库,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分享创业经验,为教师提供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提供低代码、零代码开发平台和工具。支持咨询辅导、市场调查、检验检测、人才服务、金融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教师创业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创业辅导。(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省内各高校)
七、加强企业跟踪服务
建立教师初创企业培育清单,纳入“万人助万企”服务对象,提供全流程全方位跟踪服务,推动企业快速健康成长、专精特新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高成长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引领带动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教师创办的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
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重点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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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