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工作部署,推动卫星通信、导航、遥感技术在我省经济社会各领域大规模深度应用,助力我省卫星及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3年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作安排,现开展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格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河南省内卫星应用案例的建设使用单位,在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中央驻豫机构、高校科研单位,可与技术服务方联合申报。
(二)申报主体内部管理规范,依法纳税,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项目申报条件
卫星应用典型申报案例应是在2020年以后已在河南省建成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目前运行良好并取得显著成效,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技术水平先进。案例采用先进自主可控卫星应用技术成果,基于新型卫星通信、导航、遥感、物联网星座综合应用,具有技术创新,在行业应用、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方面具有模式创新,在卫星通信、导航、遥感领域与5G、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能牵引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方向,整体水平处于国内一流或者领先水平。
(二)综合效益明显。案例应能服务国家和省级战略落地实施,推动跨行业融合应用。在行业特色应用领域,与农业、交通物流、生态环保、应急安全、自然资源等行业紧密相连,支撑行业发展效果突出。在卫星信息消费领域,定制化开展卫星通信、导航、遥感等数据及服务建设,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车载终端等大众消费类实现深度融合应用,能够提升大众消费服务供给能力。
(三)产业化前景良好。案例功能全面,技术成熟、应用稳定,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形成行业和区域卫星应用的成熟解决方案和标准体系,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价值。
三、项目申报材料
《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
四、评选工作流程
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原则上采取单位自愿申报、地市审核推荐、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申报书》,并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部门、中央驻豫机构申报材料直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豫机构,分别负责本地、本部门案例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填写《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0日前连同案例申报材料一并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纸质申报材料2份,材料盖章PDF电子版发送邮箱)。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组对参评案例进行集中评审,视情对拟入围案例进行现场答辩,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拟入围案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进行核准),公示期满后确定为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部门、中央驻豫机构要切实履行典型案例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真正把建设成效好、典型引领作用强的案例遴选推荐上来。
(二)各申报主体要加强与联合申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杜绝同一案例重复申报(重复申报案例取消参评资格),全面总结案例建设成果经验,认真填写案例申报材料,充分体现案例的创新性、先进性、可推广性和社会经济价值。
(三)案例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予以一票否决,取消本次及以后卫星应用典型案例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朱亚召
电 话:0371-65509834
邮 箱:gxtxrc@126.com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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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