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省委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8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和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组织开展,详情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网址为https://www.miit.gov.cn/)。
二、申报流程
(一)自愿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主体于8月10日前,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信息填报,下载项目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按属地原则报送至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二)汇总报送。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14日18:00前将审核后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和项目申报书,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材料按每个单位单独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报送(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推荐申报项目统一纳入2023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三)评审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网上公示后,遴选确定2023年度省级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示范项目评审。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周期自公布起为期2年。
联 系 人:周行民 曹文燕
联系电话:0371—65509979
地 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816室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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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