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等领域的应用,持续推动工业企业用能低碳化、管理数字化,构建数字化能源消耗及碳排放管理体系,我厅决定在全省遴选一批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3年的能耗相关数据。
(二)符合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相应要素条件,在数字化能碳管理、碳足迹、碳标准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三)企业主要生产技术、工艺及设施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居国内先进水平,且已获得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或能碳管理示范企业称号。
(四)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要素条件
1.能源数据采集网络健全。按照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需求,新建能源数据采集系统应采用基于工业互联网的绿色低碳解决方案,结合现有自动化系统(DCS、PLC 及电力综保系统等)网络,完善现场数据采集网络和工业主干网络,选择合理的能源计量网关,为能源数据采集提供网络基础。能碳管理中心与企业办公网之间应建立信息安全隔离装置,安全管理装置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隔离产品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9-2015)。
2.实现重点设备节能优化控制。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应加装或改造能源智能化计量器具,完善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能源计量仪表系统,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准确度等级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76)的要求。关键用能设备端应具备节能优化控制系统,对关键节能降碳措施实施效果可追溯评价。
3.能碳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应建设能源数据采集与综合监控系统,实现重点能耗设备联网与能耗数据的实时监控、统计、对标、预警,以及能源在线调度;实现生产过程综合能耗与碳排放一体化监测与统计;能源及载能工质数据采集与监控满足分类、分项统计;支持进行企业、生产班组、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碳排放量与产量数据之间关联分析。规模以上企业宜建设能源管理与优化调度系统,实现用能计划、能源生产运行、分布式能源以及能效综合管理;实现主要能源预测与优化调度。
4.企业数字化碳体系管理。企业应充分利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数字孪生等技术实现碳管理活动数字化,建立企业碳排放基础数据库,实施企业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档案、节能降碳项目及碳中和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减碳行动实施绩效管理。建设企业碳资产台账与碳交易管理系统,对企业碳排放基线实施动态管理,规模以上企业宜建设能碳综合看板系统,实现企业能碳综合分析可视化。
5.系统集成与对外接口。数字化能碳管控中心相关系统应支持与企业业务系统集成;在确保企业信息安全前提下,企业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宜预留第三方系统接入数据接口,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能源消耗、碳排放数据在线监测以及计量管理要求。
6.能碳管理中心基础设施。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建设改造能碳管理中心控制室、机房工程、视频监控及通信工程等基础设施,满足能碳管理中心运行要求。
7.配套管理体系。开展企业能碳管理中心配套管理模式和机制建设,在明确企业能碳管理中心定位基础上,把硬件设施建设和配套能源管理体制建设有机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使企业能碳管理中心发挥出最佳效果。应设立能源和碳管理岗位,聘任能碳管理负责人,并加强对能碳管理负责人的专业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市工信部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指导企业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经初审后形成汇总表(见附件2),于7月2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厅(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二)我厅将对遴选出的数字化能碳管控中心在全省同行业示范推广,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名单、能效水效“领跑者”,并对接金融机构优先给予绿色低碳金融工具支持。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孙志民 王占昍 0371-65509953
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王瑞方 0371-65507698
邮箱:hngxtjn@163.com
2023年5月4日
本文转载自 河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