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换道领跑战略,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未来产业谋篇布局行动方案》(豫政办〔2022〕4号)要求,全面梳理我省氢能产业发展情况,决定开展征集氢能产业链研发机构、重点企业和技术产品工作,探索规模化、商业化终端应用场景,提升氢能产业链整体竞争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氢气高效制备、储存运输和加注、氢燃料电池制造和整车生产、氢能推广应用等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优势的研发机构、重点企业和技术产品(包括产品、材料、装备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研发机构、重点企业的单位应为在河南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氢能产业领域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申报氢能产业技术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2.技术水平领先,技术风险可控,有一定推广空间,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3.至少有1项成功应用案例,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4.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南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氢能产业链研发机构、重点企业和技术产品的审查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根据重要性进行排序,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3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Word文档及PDF扫描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的氢能产业链研发机构、重点企业和技术产品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河南省氢能产业链研发机构、重点企业和技术产品名单。同时,根据工作安排和企业需求,组织开展全省氢能产业链产学研精准对接及技术产品推介活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带动氢能产业链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升。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联系电话:0371—65507694
电子邮箱:hngxwcyrhb@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208室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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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