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促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助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一)组织申报。请有关地市(县)组织从事废钢铁、废纸加工和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自愿开展申报。要求申报企业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各地主管部门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情况认真核实,务必于5月20日前将审核推荐意见和企业纸质申报资料(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企业申报资料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形成PDF格式)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我厅。
(二)现场复核。省厅将于5月20日开始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企业提供的项目投资立项、土地、环保、安全等批复性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出具审核意见,对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于5月31日前由省厅统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落实动态报告机制。各地要将及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作为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数据审核和分析,掌握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运行情况,发挥已公告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请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反馈我厅。
(四)加强行业督促指导。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于3月31日前完成上报。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通过废钢铁加工行业信息服务平台(www.chinascrap.org.cn)直接填报,其他行业企业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由各地主管部门负责收集统一报送我厅,我厅汇总全省情况后于3月31日前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五)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已公告企业保持规范(准入)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书面监督检查报告。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政策宣贯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责任,督导本辖区内相关企业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于4月25日前将监督检查报告和需要变更、撤销资格的企业名单(变更企业需要附相关材料)提交我厅。
(六)开展行业专项抽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安排,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已公告企业开展抽查,重点检查未按时开展年度自查以及各地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对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对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程序予以撤销。
联系人及电话:王复军 0371-65509820
邮箱:hngxtjn@163.com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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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