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数字〔2023〕23号)

申报通知 · 来源:河南省工信 · 2023-02-16 · 阅读约 11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工作方案〉等“十大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1〕41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智能车间。申报的车间应为以加工制造环节为主的车间,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物流配送、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二)智能工厂。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智能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初步实现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

二、申报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体制造业企业(不支持以集团、总公司名义申报,不支持生产制造为非主营业务的企业申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符合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分为离散型智能工厂、流程型智能工厂两类)相应要素条件,智能制造实践取得明显成效,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三)在符合条件(二)的基础上,优先支持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企业。

(四)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要素条件

(一)智能车间

1. 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可靠。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通信网络;建有工业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2. 智能装备广泛应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检测等设备台套数占车间设备台套数比例达到省内行业先进水平。

3. 车间设备互联互通。车间内生产、检测设备联网数占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总数的比例达到省内行业先进水平。

4. 生产线智能化运行。离散型行业应用自动化成套装备、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优化工艺流程,建成柔性智能制造单元,提升设备运转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流程型行业应用智能仪表、数据采集和生产控制系统,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5. 生产过程实时调度。应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实现现场操作、设备状态、生产进度、质量检验等生产现场数据的实时监控、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应用制造执行系统,实现车间作业计划、设备维修维护计划自动生成,生产任务、维修维护任务指挥调度可视化,并可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实时调整;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制造执行系统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集成,优化生产运营管理流程。

6. 物料配送自动化。生产过程广泛采用条码、二维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实现对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控制等功能;车间物流根据生产需要采用自动导引运输车(AGV)、有轨制导车辆(RGV)等智能运输设备,实现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

7. 产品质量信息可追溯。关键工序采用自动化、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在原辅料供应、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设备实时记录产品质量信息,每批次产品均可通过产品档案进行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

(二)离散型智能工厂

1. 信息基础设施。建有覆盖工厂的工业通信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环境;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2. 研发设计。应用数字化设计软件、工艺设计软件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应用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应用试验数据管理系统(LIMS),实现产品测试、检测数据的集成管理;建设车间/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模型,进行模拟仿真,优化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3. 生产制造。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检测等设备联网数占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总数的比例达到省内行业先进水平;应用自动化成套装备、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优化工艺流程,提升设备运转效率和产品质量;应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实现现场操作、设备状态、生产进度、质量检验等生产现场数据的实时监控、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应用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车间作业计划、设备维修维护计划自动生成,生产任务、维修维护任务指挥调度可视化,并可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实时调整;生产过程广泛采用条码、二维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及自动导引运输车(AGV)、有轨制导车辆(RGV)等智能运输设备,实现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和配送;普遍应用防差错系统、安灯系统(Andon),高效处理生产中的异常状况;关键工序采用自动化、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在原辅料供应、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质量信息,实现生产过程和物料的可追溯。

4. 经营管理。应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供应链管理(SCM)等信息系统,实现生产、采购、物流、仓储、销售、质量、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应用仓储管理系统(WMS)、自动化立体仓库等智能仓储与物流设备,实现库存管理优化、自动化出入库、自动装车。

5. 系统集成。采用数据接口、企业服务总线、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智能装备、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仓储管理系统(WM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等系统的高效协同与集成,形成数据资源池,支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

6.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在产品质量改进与缺陷检测、生产工艺过程优化等环节实现人工智能应用;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基于模型对企业关键设备(电机、空压机、减速机、风机等)和生产设备实施健康管理、故障预测与诊断等,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科学制定设备维修计划,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停机维护损失。(可以是企业自建设备故障预测维护系统,也可由第三方提供远程服务。)

(三)流程型智能工厂

1. 信息基础设施。建有覆盖工厂的工业通信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环境;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2. 研发设计。应用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配方、产品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应用试验数据管理系统(LIMS),实现产品测试、检测数据的集成管理;建设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优化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3. 生产制造。应用成套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生产装备或生产线,实现系统、装备互联互通和集成;应用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过程控制系统(APC)和实时在线优化系统(RTO);应用安全仪表系统(SIS),有效防范危险事故的发生;应用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采集率达到省内行业先进水平,实现原料、关键工艺和成品检测数据的采集、集成利用和实时质量预警;应用制造管控系统,实现生产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控。

4. 经营管理。应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供应链管理(SCM)等信息系统,实现生产、采购、物流、仓储、销售、质量、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应用仓储管理(WMS)、罐区自动化(TAS)、堆场管理等系统,实现库存动态优化管理、自动化出入库、自动装车。应用能源管理系统,实现能耗数据采集与监控、能耗绩效分析、能耗预测与调度。

5. 系统集成。采用数据接口、企业服务总线、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制造管控系统、仓储(罐区、堆场)管理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高效协同与集成,形成数据资源池,支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

6.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在产品配方优化、生产工艺过程优化等关键环节实现人工智能应用;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基于模型对企业关键设备(电机、空压机、减速机,风机等)和生产设备实施健康管理、故障预测与诊断等,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科学制定设备维修计划,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停机维护损失。(可以是企业自建设备故障预测维护系统,也可由第三方提供远程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请注册、登录“河南省智能制造服务平台”(http://www.hnznzz.com/)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的提交(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提交申报材料;未注册企业请先注册企业账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每家企业当年限报1个智能车间或智能工厂。已获得过智能工厂称号的申报企业,不得再申报智能车间或智能工厂;只获得智能车间称号的申报企业,可以申报智能车间(以其他生产性车间申报)或智能工厂。

(二)申报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提交《2023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申报书》(见附件1)、《2023年度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离散型)》(见附件2)或《2023年度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流程型)》(见附件3)电子版(PDF彩色版格式,包括所有附件及签字盖章页)及视频资料(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

(三)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到企业现场进行真实性核查,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本次申报郑州市推荐企业不多于20家,洛阳市、新乡市、南阳市不多于15家,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不多于10家,各县(市)不多于5家,多报无效。

(四)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上传至平台“推荐库”。

 五、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0371—65507698

  附件:1.2023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申报书 

             2.2023年度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离散型 )

             3.2023年度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流程型)

2023年2月15日


本文转载自 河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