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财资环〔2024〕51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财编〔2021〕5号)等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7年省级预算项目入库工作,现就2027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一)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少(无)人化技术改造、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及科研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以及民爆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评审、许可条件核查等。
(二)类似引发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1·18”重大爆炸事故容器设备、化工领域老旧压力容器及储罐装置更新改造。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及烟花爆竹等行业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县级工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市州工信部门,市州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工信厅。
(二)中央在黔及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
(三)各组织申报部门要对本地区、单位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及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在项目审查表中签署具体的审核意见。如发现涂改、虚夸假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通过整改已移出名单),近3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违法违规用地、乱占耕地等事项(或通过整改已达标准的)。
三、应提交的申报资料
采取网上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同步报送的方式,电子文件从省工信厅门户网站(http://gxt.guizhou.gov.cn/)上通过“贵州省数字工信融合服务平台”中的“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管理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资料,纸质资料寄送省工信厅。
(一)工信部门应提交的资料
市州、贵安新区工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并报送汇总表(附件1);县区工信部门负责审查项目并报送审查表(附件2)。
(二)企业申报项目提交资料
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2.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件4)
(1)《企业基本信息表》。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基本信息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项目申报文件中的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要与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保持一致)。
(5)环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符合环评豁免类的建设项目由企业出具关于符合豁免的情况说明即可。
(6)需征地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不需征地且未改变用地性质的由企业出具说明。
(7)区域规划内项目需规划部门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不涉及规划的由企业出具说明。
(8)《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企业关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说明。
(10)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承诺书。
(11)其它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建设现场前和建设后的图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要附安评机构出具的安全报告首页和重大危险源结论页复印件)。
(12)项目实施单位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工作要求
(一)转变作风组织重点企业申报。各级工信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主动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突出“6+3”重点产业(或领域),采取主动上门宣讲资金政策、积极服务指导企业整理完善资料等方式,组织重点企业申报。
(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真实。组织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投向和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建设内容、资金保障、资料要件等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组织申报,已获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或拆分组织申报。
(三)按时组织项目申报。各单位要在2026年6月12日将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资料报省工信厅。后续再有符合条件的项目资金,按照符合一个申报一个的方式,滚动申报进入项目库。
五、注意事项
(一)关于项目投资构成。项目承担单位的总投资由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构成,不包含拟申请补助资金、流动资金;项目投资不能包含员工福利、劳务费等与项目建设内容无关的费用。
(二)关于项目资料报送。在网上系统填报资料与纸质装订成册内容要保持一致,并将纸质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本,项目申报单位和各组织申报部门均需存档备查。
(三)关于已支持企业再申报项目。近三年已获得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各类资金资助并已完成项目建设的项目实施单位,继续申请资金资助新项目的,需对已建成项目提请验收,经组织申报部门(单位)验收后方能申报新项目;对原项目未完成验收又确需实施新项目并拟申报专项资金的要由项目实施单位和组织申报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附件: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宏斌、柴如惠0851-88668015;彭建0851-8866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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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