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工能)局,各有关企业:
为扎实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品牌培育体系,提升品牌培育能力,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2023年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贯标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原则上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拥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础,有实施品牌战略的意愿;
3.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
4.产品质量稳定、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
5.已经建立质量、环境、安全等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的企业优先。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自愿申报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需填写《2023年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贯标企业登记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州)工信部门(省属、中央在黔企业按照属地原则报市(州)工信部门),市(州)工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将同意推荐的企业填报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汇总表(附件2),于8月21日前将附件1、2(含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联系人:李弦,电话0851-86892285)。
二、组织申报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工作
我厅将组织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贯标申报企业开展以下品牌培育工作:
(一)召开宣贯培训会
组织申报企业参加我厅举办的“2023年贵州省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标准宣贯培训会”,引导企业构建和实施品牌管理体系。宣贯培训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机制
引导企业成立品牌培育领导机构、确定品牌培育主管部门,建立覆盖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组织;引导企业制定品牌培育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按进度实施培育计划。
(三)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引导企业开展内部品牌管理现状调查,理清品牌管理职责和主要过程;完善品牌战略,确定品牌战略目标和战略措施;策划和完善品牌管理过程和活动;编制形成品牌管理体系文件。
(四)持续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引导企业按照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品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持续改进品牌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增强品牌培育能力。
(五)总结经验案例,参与推广交流
总结品牌培育工作,组织企业提交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和自我评价报告(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评价
根据《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细则》《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评价指南》要求,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品牌管理体系文件、自我评价报告等资料开展规范性和有效性评价。以前已经列为品牌培育试点的企业无须再重新申报,参加牌培育标准宣贯培训会后,可按照程序提交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自我评价报告参与评审。
附件:1.2023年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贯标企业登记表
2.2023年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贯标企业汇总表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3日
本文转载自 贵州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