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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云南省工信 · 2026-04-24 · 阅读约 7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6〕8号)要求,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参加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交流展示、成果转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通过赛事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企业及创业团队,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完善“以赛促创”培育体系;赋能优质初创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优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因地制宜打造新质生产力,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是全国大赛的重要组成部分,参赛项目分为企业组和创业组,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s://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流程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比赛。企业和创客注册报名取得资格后,填写《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gxt.yn.gov.cn下载),并于7月15日前向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8月13日前将推荐企业及创业项目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名额见附件3)。

三、参赛条件及要求

  本次大赛面向云南省广泛征集参赛者,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报名参加。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在云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参赛条件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业组3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激励措施

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基础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遴选,将部分排名靠前的企业和创客推荐至全国总决赛组委会。经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进入全国企业组500强,创业组300强评审名单。

优秀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渠道,对参赛项目、成果转化服务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优先联系国家权威媒体宣传报道。

2.成果转化对接。依托“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调动各方积极性,汇聚技术、资金、市场、人才、龙头企业等服务资源,组织“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项目召开企业需求回访座谈会、重点产业链对接会,分行业分需求提供落地孵化、管理咨询、人才培引等多项成果转化服务。

3.金融服务对接。充分发挥大赛服务优质项目与产业、金融对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联合“国家队”投融资机构、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机构,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进一步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通过“投早、投小、投长期”为优质企业和创业项目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4.“创工厂”新型成果转化平台。聚焦具有优质技术、产品和工艺的项目,结合项目优势及技术核心竞争力,联合地方政府与行业协会开展“创工厂”新型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与创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落地孵化一批创新项目。

5.落实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一是利用“创客中国”大赛,充分挖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信息,将大赛打造成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动发现优质中小企业的重要平台。二是鼓励各地将大赛获奖项目列入本地区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名录,并做好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政策的紧密衔接。

6.定制服务礼包。各赛区可结合自身产业优势,聚焦企业重点需求,定制“空间+金融+政策”组合式政策包,提供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促成区域间产业生态的合作,加速实现产业化。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围绕大赛主旨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参赛企业和团队于7月10日前通过大赛官网及时完成报名和项目审核,并于8月13日前将推荐企业及创业项目名单、推荐项目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可编辑版本)汇总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坚持公益性,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要增强保密意识,做好参赛项目的信息审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坚持节俭办赛原则,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李瑞丹

电 话:0871—63513236

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彭春梅

电 话:0871—63331386

邮 箱:919071903@qq.com

附件:1.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

3.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推荐名额分配表 点击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自 云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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