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申报及复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申报、复核标准
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为降低对复核企业影响,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报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我省正在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审工作,若企业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基本符合的,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一是线上于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二是5月25日前,申报企业向所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2份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5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填写《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
2.各州(市)推荐。5月29日前,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查及实地抽查,经认真审核汇总后,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2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3.服务辅导完善。省厅于5月29日—6月10日组织力量为申请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请通知辖区内推荐企业携带1份纸质申报材料(另外1份由州(市)留存备查),于该时间段内到中小企业处参加咨询辅导、完善材料。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一是线上于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二是5月25日—6月10日组织力量为复核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复核企业携带1份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5装订成册),于该时间段内到中小企业处参加咨询辅导、完善材料。同步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工作要求
(一)确保公平公正
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各级工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将“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融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全流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要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高度重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今后培育支持的重点对象,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前期梳理的“种子名单”,充分挖掘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明确本级联系人及电话,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指导企业完善材料,对申报企业情况了解不深的应组织专人或委托县级工信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申报企业和复核企业要组织精干力量,填写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与申报材料有关的企业内设部门共同研究,认真审查把关后按程序报送。
(三)辅导培训
企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观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
三、其他事项
(一)审计报告要求
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请务必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应纳入审计报告。
(二)网络填报提示
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往年也存在申报截止日网络拥堵的情况,请申报、复核企业抓紧时间研究政策、提前准备材料,争取在申报端口开放期间较早完成线上申报。
(三)对复核未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企业本次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为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查找)。
联系人:饶永恒
电 话:0871—63512824
邮 箱:ynsmegov@126.com
附件: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点击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自 云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