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产业园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聚焦重点特色优势产业,系统培育一批优质专精特新企业,着力打造支撑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根据《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云政办发〔2025〕27号)及《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云工信规〔2023〕1号)要求,现将评价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扣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发展方向,立足云南产业特色与实际,通过梯度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力打造发展新动能、攻关产业关键技术、开发高端特色产品等重点工作,全面增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配套能力。
二、主要措施
以精准识别与靶向培育为核心,加快构建“主动发现+企业自主申报”双轨识别机制。推动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企业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能力,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生态,为云南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重点方向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支持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及创新药;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方向: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稀贵金属新材料、石化化工、新能源电池、精细磷化工、电子信息制造和软件开发、先进装备制造、高端消费品制造、生物医药和创新药、绿色食品精深加工。
四、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特色优势产业的重点支持方向,其他行业本次不予受理。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须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2.企业合规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重大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企业主导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4.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评价、认定标准。
(二)直通车条件
1.创新型中小企业:满足科技奖励、研发机构、新增股权融资、高新技术企业四项条件之一相关要求的企业,可享受直通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程序,具体详见附件2“一、公告条件”“(一)至(四)”。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满足科技奖励、研发费用总额、新增股权融资、“创客中国”全国500强四项条件之一相关要求的企业,可享受直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程序,具体详见附件4“一、认定条件”“(一)至(四)”。
五、组织实施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应按照《申报流程图》(附件1),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完成相关资料线上填报。企业需从培育平台系统导出自评表或申请书,确保线上与线下申报数据一致,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未按照要求在培育平台系统完成线上填报的企业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核查
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审核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在“培育平台管理端”(https://zjtx.miit.gov.cn/zxqy/,对应账号和密码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供)进行向上推荐。同时,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区分直通车申报材料与一般类申报材料)、《2025年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7)、《2025年重点特色优势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8)正式行文上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分别依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不低于1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低于20%的比例组织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从“培育平台管理端”向上推荐,同时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区分直通车申报材料与一般类申报材料)、《2025年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7)、《2025年重点特色优势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8)正式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严格坚持标准,把好审核关口,将“清廉云南”建设要求贯穿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全流程,坚决杜绝虚假申报或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并留存一份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备查。
(二)请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重点产业园区高度重视,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特色优势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作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切实履行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主体责任。
(三)请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重点产业园区加强政策研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深入挖掘梳理,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争取更多企业纳入培育范畴。在转发文件或组织动员过程中,须明确州(市)级、县级、园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加强培训辅导,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咨询服务。工作中如有相关问题和困难,及时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联系汇报。
(四)请申报企业须按照附件3、附件5的要求,将上传的佐证材料逐项规范命名(命名格式为:序号+XXX佐证,例如创新型中小企业,七.2知识产权证书佐证),按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至培育平台;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评分结果。
(五)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未包含2023年度相关数据的,须补充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六)申报企业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相关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凡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七)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重点产业园区不得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组织申报活动。申报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相关企业严格按程序自主申报。
(八)请各州(市)工信部门于2025年11月21日前完成初审和报送工作,将正式上报文件(含州(市)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初审通过的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直通车材料、一般类材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车材料、一般类材料分别区分开)报送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2室),汇总表格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中小企业处 饶永恒
电 话:0871-63512824
邮 箱:ynsmegov@126.com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7.2025年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8.2025年重点特色优势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9.部分指标说明点击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自 云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