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现将《云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云南省数据局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促进制造业企业智能化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关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重点聚焦烟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稀贵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石化化工等领域,普及推广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认定一批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行业领先的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推动制造业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和模式创新。
至2027年,全省基础级智能工厂普及覆盖率大幅提升,建设认定80个以上先进级智能工厂,打造10个以上国内领先的卓越级智能工厂,鼓励和引导省内优势行业头部企业探索建设领航级智能工厂。
二、重点任务
(一)普及推广基础级智能工厂。组织规上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鼓励支持企业参考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自建自评。推进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每年实施一批制造业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改造项目,支持企业加强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等集成应用,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到2027年底,力争达到基础级智能工厂水平的企业占完成自评企业的50%以上。
(二)分类推进先进级智能工厂。围绕重点领域,推进建设具有区域、行业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每年认定一批先进级智能工厂。支持烟草企业全面建成先进级智能工厂,树立智能制造云南标杆。推进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稀贵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石化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加快向先进级智能工厂升级。到2027年底,认定先进级智能工厂80个以上。
(三)积极培育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支持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进制造各环节集成贯通和综合优化,向卓越级智能工厂跃升。鼓励卓越级智能工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带动装备、工艺、软件和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突破,打造国内乃至全球领先的应用标杆。每年推荐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申报领航级智能工厂。到2027年底,重点支持和培育卓越级智能工厂10个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构建工作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我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和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培育、认定先进级智能工厂,总结推广梯度培育成效和经验。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级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动员规上制造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建立本地智能工厂基础数据库,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智能制造供需对接活动,充分调动企业建设智能工厂的积极性。
(二)明确评价标准。确定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认定程序和标准。企业需登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按指引开展自评估,确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基础级智能工厂由企业自评自认,完成智能工厂建设的企业自评估等级达到二级以上的,可自主评定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认定,申报企业自评估等级达到三级以上并通过省级评选的,认定为先进级智能工厂。
(三)开展成效分析。组织完成智能工厂认定的企业按照《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开展智能工厂建设成效评价,全面掌握我省智能工厂建设成效。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分析和使用,制定我省制造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图谱,明确我省各地区、各行业智能制造水平,为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四)加强经验推广。加大智能工厂建设经验总结推广力度,遴选一批先进级智能工厂典型案例,编制形成案例集。组织开展智能工厂现场观摩会、智能制造诊断评估专家行活动,交流智能工厂建设经验,推广智能制造先进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总结,定期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围绕智能工厂建设需求,共同推动技术攻关、装备创新、推广应用、标准研制、人才培养等工作。具备条件的重点州市要研究制定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的具体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形成省、市、县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组建云南省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为推进我省智能制造提供智力支撑。
(二)加力政策支持。企业被认定为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安排时予以重点支持。将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纳入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产业园区等工作中,形成政策合力。发挥省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母基金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智能化改造项目。
(三)强化公共服务。探索搭建省级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家平台对接,接入相关数据,为省内智能工厂建设提供数据比对、案例展示、供需对接等服务。组织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相关政策宣讲培训,进行政策解读。鼓励制造业企业、高校联合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加快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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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