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2017年12月28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发布了《云南玉溪钢铁集团转型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等量置换方案》(2017年第23号公告)。根据企业申请,该产能置换方案中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1250m³高炉(3#)、1×100t转炉(2#)已建成,为确保产能置换方案执行到位,在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其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市级验收的基础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省级验收。现将云南玉溪钢铁集团转型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等量置换方案中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1250m³高炉(3#)、1×100t转炉(2#)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871-63512714、63512693。
附件: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高炉 2#转炉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高炉2#转炉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情况 | 淘汰项目情况 | 备注 |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冶炼设备情况 | 企业 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冶炼设备情况 | ||||||
主体设备型号和数量 | 换算 产能 (万吨) | 建成 时间 | 计划投产时间 | 主体设备型号和数量 | 换算产能(万吨) | 拆除到位时间 | |||||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玉溪市峨山县化念镇 | 1×1250m³高炉(3#) | 2023年5月 | 2025年4月 | 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 | 1×450m³高炉(1#) | 2025年3月15日 | 产能置换方案于2017年12月公告,产能数量依照“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换算表核定。 | ||
1×450m³高炉(2#) | 55(用于玉昆3#高炉置换产能2.5万吨) | 2023年12月15日 | |||||||||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村 | 1×630m³高炉(204#) | 72.5(用于玉昆3#高炉置换产能23万吨) | 2024年2月19日 | |||||||
华宁县顺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玉溪市华宁县金银山 | 1×650m³高炉(6#) | 74.5(用于玉昆3#高炉置换产能34.5万吨) | 司法查封,断电断水、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永不复产,具备条件立即拆除 | |||||||
1×100t转炉(2#) | 2023年5月 | 2025年4月 | 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 | 1×50t转炉(5#) | 85(用于玉昆2#转炉置换产能45万吨) | 2023年12月15日 | ||||
1×50t转炉(6#) | 2025年3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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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