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强省决策部署,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按照《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2〕18号)《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8号)以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工信财审〔2023〕199号)文件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征集储备2025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导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导向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方式
导向计划项目征集储备工作依托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http://report.ynaii.net/)开展,流程为:入库主体填报入库申请—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州(市)工信部门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复审—复审通过完成储备。2025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从导向计划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遴选。
二、储备对象
导向计划项目储备对象共七类,其中:
(一)项目类
征集储备拟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含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低碳集群内产业项目和中小企业集群“链式”转型试点项目)。具体为:围绕打造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聚焦产业发展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具有引导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配套重大产业项目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配套重点产业项目的物流补短板项目。加快推进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全省重点工业领域企业实施的技术升级改造、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绿色化制造、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服务型制造、精深加工、上下游配套、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项目;制造业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成果产业化、中试基地建设、研发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能力建设项目。
由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入库,申请入库项目须已完成项目核准或备案,且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请入库: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单位)上年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包括申请入库前尚未完成整改)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重大违法涉税行为的;产能合规性存疑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产业发展规划的。
(二)制造业集群
征集储备拟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或绿色低碳集群称号的集群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由集群所在产业园区管委会申请入库(附件2-2)。
(三)中小企业集群
征集储备拟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称号的集群,由集群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申请入库(附件2-3)。
(四)“三新一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
征集储备拟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入库(附件2-4),申请入库企业须已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不含已在境内外上市的中小企业)。围绕“三新一强”,开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一强”,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聚焦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提升协作配套能力,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企业须正常生产经营、创新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发展前景广。
三、入库材料
(一)入库主体基本信息(附件1,须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入库申请表(附件2,分类填报)
(三)“项目类”申请入库还需上传: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我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以及土地要件(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有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租赁土地经营的,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以上材料为申报202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的必备要件,其中,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须在储备阶段上传,其余要件如尚未取得,可先入库,待取得后及时补充。
四、工作要求
(一)导向计划项目储备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系统全年开放。请各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指导入库主体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并及时更新完善支撑材料。各入库主体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为做实做细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于近期对相对成熟的储备项目进行遴选,形成2025年资金预算项目库。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将与预算项目库严格挂钩。请各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于8月10日前组织完成项目入库申请及审核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类:发展规划处 段江 0871-63512102;中小企业处 张海涛 0871-63512824
制造业集群:发展规划处 王进 0871-63512975
中小企业集群:中小企业处 刁开 0871-63512824
“三新一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中小企业处 庞鸿勇 0871-63512663
优质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企业服务体系处 张潇丹 0871-63565381
公共服务体系示范:企业服务体系处 和临喜 0871-63565381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信息和信息化产业处 莫雪峰 0871-63515105
附件:1.入库主体基本信息
2-1.入库申请表(项目类)
2-2.入库申请表(制造业集群)
2-3.入库申请表(中小企业集群)
2-4.入库申请表(“三新一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
2-5.入库申请表(优质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
2-6-1.入库申请表(公共服务体系示范-服务平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6-2.入库申请表(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基地)
2-7.入库申请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点击下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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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