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促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按照《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2〕18号)、《云南省全面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云工信资源〔2023〕431号)及《云南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省级财政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云财建〔2024〕42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申报工作,请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和要求
(一)支持类别
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重点支持两个类别: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
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包含类别、支持重点以及申报条件,依据申报指南(见附件)执行。其中,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奖补资金分项目审核通过和项目验收通过两次拨付,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利用量类采取事后奖补方式进行。
(二)总体要求
1.申报项目须位于云南省辖区内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产业发展规划。
2.国家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能项目,2023年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重大违法涉税行为的,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单位)所申报项目不予支持。
3.各州(市)推荐上报的项目须从已通过审核完成入库储备的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资导向计划项目(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中择优推荐。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书面申报”方式,原则上每季度申报一次,书面申报材料须与网络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程序上分为4个阶段。
(一)项目单位申报
网络申报:项目单位每季度可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gov.cn/ygyc/)或“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3.9.134/),根据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申报指南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县级工信部门审核,完成网络申报。(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7355467539、13844379918、15388893938、15368642618、13708894643)
书面申报:项目单位须向当地县级工信部门报送3份纸质申报材料。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向所属县级工信部门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直接受理。
(二)县级初审
各县(市、区)级工信部门项目单位申报情况,完成申报项目书面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审查,网络审核和现场核查,并将符合条件项目的2份纸质申报材料及现场核查表(附件3)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络申报同步提交。
(三)州(市)推荐
每季度次月15日前(一季度申报时间截止4月底),各州(市)工信部门完成辖区内申报项目材料审查、网络审核(含排序)及现场抽查,经认真筛选、汇总后,将州(市)资金申请文件、2024年XX州(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省级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及申报文本1份(含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1份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源综合利用处。网络申报同步提交。
(四)项目审核与资金拨付
各州(市)推荐上报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开展项目审核等工作,审核通过后统筹形成资金安排方案,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网站对拟安排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下达资金。
三、其他
(一)各州(市)要主动走进企业、深入基层做好政策宣传,将申报通知及时转发有关企业(单位),并在转发文件中明确本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二)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对本地区所推荐的企业(单位)、项目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装订顺序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不得推荐上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项目。
(三)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有关数据须做到实事求是。
(四)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坚持网络申报、网络公示,结果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长期公开。
(五)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申报指南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
(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相关企业(单位)按程序自主申请申报。各级工信部门受理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张义方 17387167363
省自然资源厅 柴正交 13619630930
省生态环境厅 张学全 1352930964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莫 飞 13888465608
省交通运输厅 周 宇 18687520228
附件: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申报指南点击下载
(此件公开)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30日
本文转载自 云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