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113号)、《云南省科技成果赋智 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行动方案(2024—2025年)》和《云南省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大力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提升氛围,加强质量支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与交流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4〕50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开展2024年云南省工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和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工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
(一)重点领域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小组、精益现场管理、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六西格玛等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长期有效的推进机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的典型经验。
2.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组织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3.通过运用质量工程技术、数字技术等技术方法实现重大质量管理突破,对质量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变革,取得显著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有效提升组织品牌影响的典型经验。
4.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组织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的典型经验。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组织在云南省境内合法注册与经营。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近三年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所提炼的主要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已在本组织成熟应用,对质量和效益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行业内表现突出。
5.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愿意积极参与相关分享交流活动。
6.其他申报条件及遴选标准详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管理办法》(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组织需如实填写申报书有关表格。其中承诺书需由法人代表或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2)
2.典型经验: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需是组织实施多年的成熟实践,能够体现以顾客导向和市场导向,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思路做法、推进要点、特色亮点和实施成效等。要求内容详实、逻辑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数据支撑,字数10000字左右。(模板见附件3)
3.证实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顾客满意度、忠诚度等调查分析报告;与典型经验直接相关的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和创新成果等;组织财务部门出具的、加盖财务公章的经济效益证明或财务分析报告等。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申报组织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证实性材料等三个文件的可编辑文档)打包压缩后(不超过100M),以“申报组织全称”命名,连同纸质版材料,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近三年已获评云南省工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申报。
2.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于5月23日前将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其中,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邮寄。
二、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
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的“重点领域、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与云南省工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一致,不再赘述,以下是补充说明。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遴选一批云南省工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同时择优向中国质量协会推荐申报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
2.云南省工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和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共用一套申报材料,统一按照申报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的口径填写,“推荐单位”写为“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获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的企业于5月31日24:00前访问https://gp1wdjxyz5v4migm.mikecrm.com/VPiqJKi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典型经验交流
1.后续,中国质量协会将举办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系列交流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标杆经验分享、现场参观交流等形式,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2.全国、云南省典型经验名单公布后,请相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持续做好跟踪管理,通过新媒体平台,挖掘、报道、宣传典型经验;鼓励各地开展“标杆深入学”活动,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提升氛围。
联系人:技术创新处
电 话:0871-63512985
邮 箱:yngxwjcc@163.com
附件:1.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管理办法
2.2024年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书
3.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
4.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汇总表点击下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
本文转载自 云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