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产能置换政策相关要求,《云南玉溪钢铁集团转型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等量置换方案》(2017年第23号公告)于2017年12月28日向社会公告。该产能置换方案中,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的1200m3高炉(1#)、1250m3高炉(3#)已具备投产条件,但相对应的部分置换退出冶炼设备无法按时退出,为实现1200m3高炉(1#)顺利投产,根据企业申请、玉溪市相关部门确认,对1200m3高炉(1#)、1250m3高炉(3#)建设项目所对应的退出冶炼设备关停顺序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特此说明。
附件: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200m3高炉(1#)、1250m3高炉(3#)对应退出冶炼设备调整关停顺序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4日
附件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200m3高炉(1#)、1250m3高炉(3#)
对应退出装备调整关停顺序表
新建冶炼设备 | 原对应退出冶炼设备 | 调整后对应退出冶炼设备 | ||||||
企业名称 |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 换算产能 (万吨) | 企业名称 |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 换算产能(万吨) | 企业名称 |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 换算产能(万吨) |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200㎥高炉×1 (1#) | 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450m3高炉×2(1#2#) | 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450m3高炉×1(2#) | 55(其中52.5万吨用于1#1200㎥高炉) | ||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650m3高炉×1(7#) | 74.5(其中3万吨用于1#高1200㎥炉) |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650m3高炉×1(7#) | 74.5(其中60.5万吨用于1#1200㎥高炉) | |||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250㎥高炉×1 (3#) |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650m3高炉×1(7#) | 74.5(用于该项目置换产能57.5万吨) | 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450m3高炉×1(1#) | ||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630m3高炉×1(204#) | 72.5(用于该项目置换产能23万吨) | 450m3高炉×1(2#) | 55(其中2.5万吨用于3#1250㎥高炉) | ||||
华宁县顺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650m3高炉×1 | 74.5(用于该项目置换产能34.5万吨) |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630m3高炉×1(204#) | 72.5(其中23万吨用于3#1250㎥高炉) | |||
华宁县顺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650m3高炉×1 | 74.5(其中34.5万吨用于3#1250㎥高炉) | ||||||
注: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200m3高炉(1#)、1250m3高炉(3#)产能置换方案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制定,并于该文施行期间完成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公告程序,因此,产能换算标准是依据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产能换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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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