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当前,大数据产业已经成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全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已达1.57万亿元。为加快发展云南大数据产业,促进大数据对各行业领域的深度赋能,按照《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决定组织云南省2023年大数据产业集聚示范区申报工作,通过引导支持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进一步提升我省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管理机构)。由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申报,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滇中新区管委会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
三、申报条件
(二)发展导向明确。县(市、区)、园区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有清晰的大数据产业发展目标和规划,出台过发展大数据产业相关规划、政策或措施等,或定期开展大数据产业相关招商、研讨、论坛等产业发展活动。政策措施可包括由国家、省、本州(市)出台但其中需明确有涉及本县(市、区)、园区的;活动可包括由省级、本州(市)组织的但本县(市、区)、园区实际参与的。
(四)服务保障完善。县(市、区)、园区应具有支撑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能够提供支撑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场地、创新创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等保障,能够为大数据相关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人才招引、企业扶持、财税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或举措。
(一)各申报单位填报《云南省大数据产业集聚示范区申报书》(附件1)和《云南省大数据产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2)。申报单位为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由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报州(市)工信局;申报单位为园区管委会的,直接报送州(市)工信局。滇中新区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本地区的申报材料的符合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三)申报书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页数多的证明材料可只附相关主要页面。
附件:1.云南省大数据产业集聚示范区申报书202311081101463636.docx
2.云南省大数据产业企业基本情况表202311081102003839.xlsx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3日
本文转载自 云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