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和《云南省“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技术进步规划》(云工信技创〔2021〕330号),加快推进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有关程序遴选出20个项目作为2023年云南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详见附件1)。本批次项目涵盖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涉及流程型、离散型、智能装备、智能服务和管理等4类制造模式,总投资95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31.8亿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项目实效
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对于培育市场竞争新优势,实现产业迈向中高端和加快建设工业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指导企业组织好项目建设,促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切实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并在本行业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二、全力以赴,做好项目协调服务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协调服务,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强化要素保障,切实推进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请规范填报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2),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广泛宣传,发挥项目示范作用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通过会议、调研、培训等多种形式,同时借助相关社会媒体,充分宣传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的先进制造技术水平和良好经济社会效益,让企业和公众充分认知“云南制造”的高端领域和转型升级方向,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胡强
联系电话0871-63515791
电子邮箱:yngxwjcc@163.com
附件:1.云南省2023年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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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