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发〔2022〕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2号)要求,进一步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推动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现开展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方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聚焦工业互联网建设与应用,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两个方向项目。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类项目
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建设和应用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平台、区域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生产服务型平台,支撑设备联网上云,开展数据资源汇聚,发布工业软件及应用,整合并共享各类信息资源、制造资源和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产业链配套、供应链协同等各类生产性服务。
(二)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支持重点制造业企业运用5G、物联网、工业软件、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标识解析等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进行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采购、生产、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降低经营成本和能耗,促进安全生产,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二、评选数量及支持标准
(一)全省择优评选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对每个入选项目给予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25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
(二)全省择优评选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对每个入选项目给予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
(三)补助资金仅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已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再补助。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正常经营,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与融合创新能力,不支持联合体申报。
2.申报项目要求在云南省内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规划。申报主体可自行选择不同扶持方向,但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个扶持方向。
3.申报项目须完成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除特别说明外,项目须为在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包含:网络建设、软硬件购买、系统开发、建设期内的云资源租赁,以及必要的数字化生产设备购置等)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申报时已完成项目投资额30%以上,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4.申报材料中不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
5.已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在申报支持范围。
(二)申报材料
1.根据上述申报范围,按照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1)编写项目情况;
2.资金申请报告(按附件2格式和要求编写);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建设内容必须和申报项目一致);
5.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方向)绩效目标表(附件3);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
7.项目申报单位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8.2020年至今项目申报单位在当地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
9.项目当前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等);
10.其它与项目申报有关的材料;
11.申报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复)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1.6月28日前,企业(单位)根据附件所列材料要求,向当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http://czt.yn.gov.cn/ygyc/)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材料必须与书面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不直接受理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申报,由企业按要求向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县级初审
7月5日前,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完成申报项目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审查,网络审核和现场核查(按附件4格式要求),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州市推荐
7月12日前,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完成辖区内申报项目材料审查、网络审核及现场抽查(根据需要进行,按附件4格式要求填写),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含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
(四)项目评审
7月31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项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等工作,择优遴选项目,按程序决策后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项目、投资计划(建议)及项目绩效目标表提交省发展改革委。
(五)结果公示
省发展改革委将推荐项目和投资计划按程序决策后,将结果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资金拨付
拟补助项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投资计划并向省财政厅申请拨付资金,省财政厅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金安排方案,将资金下达至有关州(市)财政部门,州(市)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兑付补助资金。
五、其他要求
(一)专项资金分配采用全过程网络申报、网上公示,结果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长期公开。
(二)专项资金申报材料须一次性提供完毕,需要材料补正的,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申报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否则不予审查。
(三)按照谁申报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州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所推荐的企业(单位)、项目负责,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不得推荐上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项目。
(四)建立工业互联网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期间项目申报单位发生违法行为或网络安全事故的,将取消该项目入库资格。上一年度获评的项目不再参与下一年度评选。
(五)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申报单位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获评项目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类似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已享受的奖补资金,责令退回;触犯法律法规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获评项目建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七)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管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数字〔2022〕798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
徐益兴 0871-63518311
电子邮件:xmsb@ynitdc.com
附件:1.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工业互联网方向)202306130941248457.docx
2.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方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202306130941377745.doc
3. 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方向)绩效目标表202306130941463569.xlsx
4.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方向)项目现场核查/抽查表202306130941592408.xls
5.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方向)州市项目推荐汇总表202306130942109918.xlsx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本文转载自 云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