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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云南省工信 · 2023-04-27 · 阅读约 5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88号)要求,现就组织做好我省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力,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助力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搭台,企业对接。通过组织开展“揭榜”“发榜”工作,拓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自愿基于市场原则进行合作,实现创新需求由市场提出、创新主体由市场选择、创新成果由市场验证,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形成推进融通创新工作合力。

(二)加强协同,务求实效。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发榜”,通过融通对接,切实推动解决产业技术难题,提高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专业化水平。对接过程中,结合实际引入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加强配套服务支持。

三、组织方式

(一)征集大企业“揭榜”需求

以本州(市)大企业为重点,请各州(市)充分发动、积极组织,指导企业围绕工作目标、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1,可选择是否公开),刻录电子版光盘、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印章。州(市)汇总初核后,于5月6日将材料原件通过EMS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体系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后,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所属行业领域迫切性、可行性等情况,筛选形成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并通过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www.xieshouxingdong.cn)将可公开部分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中小企业申请“揭榜”

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揭榜”。待工业和信息化部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公布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及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各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动本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2),并提交《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见附件3),经州(市)汇总初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后,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确定“揭榜”企业名单

“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积极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联系和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机制,充分动员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将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积极支持。各州(市)可参照中央和省级的做法,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对入选“揭榜”的企业予以积极支持。

(三)做好服务支撑。各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作用,动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平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服务支持,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攻关提供检验检测、小试中试、专利申请和管理、融资促进、市场开拓等服务,并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适度优惠,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注重提质扩面。各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开展“揭榜”“发榜”工作为契机,与融通发展专项行动等活动相互协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对接形式,提升对接效率,及时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提质扩面,在更广范围、更多层次牵引发力,大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融通发展生态。

联系人及电话:陈  俊,0871-63512126

企业服务体系处邮箱:zqfwzy@163.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904室

附件:

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

2.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

3.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点击下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27日


本文转载自 云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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