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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陕西省工信 · 2026-06-12 · 阅读约 6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6〕160号),现就组织开展陕西省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注册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进行注册。

(二)自主评价。注册成功的企业填报相关信息进行自主评价,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企业需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三)信息确认。各评价机构对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将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评价系统提交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公告入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通过企业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予以公告。

二、时间安排

为确保2026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按期完成,参评企业应于8月31日前通过评价系统填报提交评价信息资料,各评价机构应及时审核和提交参评企业信息资料并开展实地核查,于9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全部参评企业申报信息资料审核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评价进度分批汇总公示、公告,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拟入库企业公示,11月30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

三、核查抽查

(一)部分企业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各评价机构在提交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前应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知识产权数量为0的企业;

3.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

4.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5.首次参评的企业。

(二)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各评价机构应在每批次企业公告入库后,开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每批次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予以撤销编号,同时报送抽查情况。原则上被抽查企业不含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已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同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经抽查符合条件)三年内仅抽查一次。

四、工作要求

各评价机构要加强统筹调度,全面做好企业申报入库的政策解读、业务辅导和全程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评尽评;要严格执行评价标准,认真开展核查抽查,确保评价工作公正、规范,提升评价入库工作质量。

(一)严把审核评价入口。一是要坚持“优质”标准,树牢质量意识,坚决摒弃“唯数量论”。二是要重点审核企业科技人员占比、研发人员占比等指标,是否与企业科技属性相匹配;企业所填知识产权的数量、类别是否与国家知识产权数据库中信息一致;企业申报主导产品与实际主导产品是否一致,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是否与主导产品相关。三是在审核评价工作中,要加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重点筛查和关注财务指标波动大、数据材料存在逻辑矛盾的企业,坚决防范申报材料包装造假问题,坚决防止经营异常、违法违规企业进入。四是要严把企业科技属性,严禁将单纯从事商贸流通、简单组装加工、无自主研发活动的企业包装入库。

(二)深化企业风险核查。一是要加强与市场监督、税务、社保、知识产权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加大实地核验和数据分析挖掘力度。对需实地核查的企业,要做到走访核查全覆盖,现场核实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以及申报资料真实性、数据一致性等情况。二是要做好公示企业的风险核查,对评价系统反馈的风险企业及时进行复核,剔除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三是要做实集中随机抽查,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重点核验指标异常、数据矛盾、突增突减等情况,必要时要开展现场核查。四是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运行监测,对评价系统反馈的发生重大变化或再次发现存在风险情况的企业进行复核,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企业。

(三)强化评价工作质效。一是要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解读与业务服务,引导企业自主申报,防范不良中介机构违规参与申报工作。二是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实处理拟入库企业公示异议、投诉和举报信息。三是要开展动态分析与评估,做好日常监督与跟踪服务等,及时全面总结本地区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于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五、联系方式

(一)系统支持

登录平台系统支持    010-87901037

账号登录问题        010-12381

数据填报系统支持    010-69943997、010-69943998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高新技术处          029-81292855  63916806

(三)各评价机构

西安市科技局         贾福成  029-67096492

吴江涛  67096642

简  鑫  88405315

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陈  艳 029-89199030  88333608

西咸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     贺天阳 029-84328550  33186036

宝鸡市科技局          郭  伟 0917-3260241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王  丹 029-32820098

铜川市科技局          张海宁 0919-3183065

渭南市科技局          程  恺 0913-2933652

延安市科技局          武振华 0911-7090428

榆林市科技局          云  瑞 0912-3544497

汉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王佳荣 0916-2626807

安康市科技局          张  凡 0915-3221022

商洛市科技局          任  洲 0914-2988261

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李 云 029-87019511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2日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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