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各有关高校,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深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双向赋能,推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现公开征集组建陕西省“人工智能+制造”专家智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承担我省“人工智能+制造”领域标准编制、技术指导、诊断评估、场景论证、决策支撑等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与对策建议。
二、征集范围
1.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征集在工业智能体应用、行业垂直模型与算法工程化、工业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人工智能标准化与评测、企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具有扎实理论功底或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2.聚焦我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原材料、消费品、汽车、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优先征集熟悉上述行业“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并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等环节拥有项目落地成功案例的专家。
三、征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社会责任感,行业内无不良从业记录。
3.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4.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人工智能+制造”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科技政策法规。
(二)专业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入库专家按专业背景和主攻方向分为以下三类,申报时请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主要类别(可兼报,不超过两类):
1.产业应用类
任职于重点制造业企业或人工智能服务商,担任技术总监、总工程师、首席科学家或同等技术职务,主导过至少1个“人工智能+制造”项目在生产线上成功落地部署,在制造业数智化改造方面拥有可核验的实操经验。入库后重点参与场景验证、工程化落地指导、解决方案评估等工作。
2.技术支撑类
从事工业智能体、行业垂直模型、轻量化算法、工业数据治理、人工智能标准化等方向3年以上,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攻关或技术产业化项目,或在相关领域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入库后重点参与场景论证、产业研究等工作。
3.战略综合类
长期从事产业政策研究、行业战略咨询或园区平台运营等工作,熟悉“人工智能+制造”领域政策法规、技术演进趋势和产业生态,在标准体系规划、产业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评估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具备跨领域资源整合能力。入库后重点参与方案论证、战略咨询、项目评估等工作。
四、征集方式
(一)采取“市(区)推荐或自主申报、动态入库”的方式开展征集,本次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集中征集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专家仍可常态化申报,我厅定期组织评审入库。
(二)市(区)推荐。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广泛征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汇总专家信息表(附件1)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至我厅。
(三)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专家信息表(附件1)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附身份证、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项目验收报告、专利证书等)复印件,报送至我厅。
(四)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主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通过EMS邮寄报送至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前大楼4-20办公室,电子版(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五)我厅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正式纳入专家库。
联系人:陈 阳 029-63915477 魏谦笑 029-63915602
电子邮箱:xxhcyfzc@163.com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1日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