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构建优质高效的制造业人工智能服务体系,现公开征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智能化产品或解决方案的各类服务平台,遴选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成效显著、可复制推广的“人工智能+制造”服务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制造业企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流程、全链条核心业务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大模型服务、研发智能设计、生产制造优化、供应链智能化管理、产品与装备智能化服务、数据治理与安全可信等方面的“人工智能+制造”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依法注册、合规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失信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用等级良好。
2.申报平台需已完成行业智能体、工业AI应用模块部署及常态化落地应用,可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制造业场景智能感知诊断、自主决策执行、自适应优化与协同等核心功能。
3.申报平台需已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营,拥有完整知识产权,已经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在建平台不在申报范围。
4.申报平台能够有效破解企业数智化转型痛点难点,切实提升企业生产、管理、研发、运维等各环节数智化、智能化水平。具备稳定企业用户群体,有落地案例,用户反馈良好,具备持续迭代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规范填写《“人工智能+制造”服务平台申报书》(附件1)和《平台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平台知识产权证明、平台投入佐证材料、核心研发团队介绍、企业服务案例等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广泛摸排属地内优质平台资源,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汇总工作。于2026年6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产业发展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陈 阳 029-63915477
魏谦笑 029-63915602
电子邮箱:xxhcyfzc@163.com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1日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