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厅机关相关处室,有关单位:
为将《关于实施一揽子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陕财办建〔2026〕30号)要求落到实处,根据《陕西省制造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6年)》(陕财办建〔2026〕34号)和《陕西省制造业融资租赁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6年)》(陕财办建〔2026〕35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省开展第一批制造业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贴息标准
(一)制造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以下简称“贷款贴息项目”)。省内注册制造业企业,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的银行贷款,用于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等用途。贴息标准:省级财政贴息1.2个百分点,贴息期限1年,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1200万元。
(二)制造业融资租赁财政贴息项目(以下简称“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省内注册制造业企业,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直接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并放款。贴息标准:省级财政贴息1.2个百分点,贴息期限1年,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6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5年底正常经营满1年。财务制度健全、纳税记录良好,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项目条件。贷款贴息项目:在陕西省内实施,已完成备案且开工在建,纯土建、已完工项目不得申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需求不低于100万元。融资租赁贴息项目:在陕西省内实施,已完成备案。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融资租赁需求不低于10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贷款贴息项目。
1.企业申报。填写《陕西省制造业企业贷款项目清单》(附件1),通过两种渠道申报(任选一种):一是提交各市(区)工信部门初审,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是提交属地经办银行,经省级分行初审、人行陕西省分行汇总查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建立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人行陕西省分行审核,建立《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企业贷款项目清单》,并推送至金融机构。
3.贴息申请。已列入《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企业贷款项目清单》的项目,银行放款后20日内,由企业填写贴息申请清单及申请报告(附件2、3),提交属地经办银行初审,经省级分行核算、人行陕西省分行汇总查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复审。
4.贴息发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复审结果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贴息资金至省级分行,省级分行在收到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兑付至企业。
(二)融资租赁贴息项目。
1.企业申报。填写《陕西省制造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清单》(附件4),通过两种渠道申报(任选一种):一是提交各市(区)工信部门初审,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是提交融资租赁公司,经省委金融办汇总查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建立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委金融办审核,建立《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清单》,并推送至融资租赁公司。
3.贴息申请。已列入《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清单》的项目,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投放后20日内,由企业填写贴息申请清单及申请报告(附件5、6),提交融资租赁公司初审,经省委金融办汇总,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复审。
4.贴息发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复审结果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贴息资金至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收到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兑付至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按时报送。贷款贴息项目:各市(区)工信部门、人行陕西省分行于4月24日前,将《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企业贷款项目清单》及推荐文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陕西省分行于5月9日前,将2026年一季度贴息申请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租赁贴息项目:各市(区)工信部门、省委金融办于4月24日前,将《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清单》及推荐文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于5月9日前,将2026年一季度贴息申请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快投放。各市(区)工信部门紧盯项目放贷进度,深化银企对接,推动尽快签约放款;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对清单内项目全覆盖对接,优化流程、加快投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强化储备。各市(区)工信部门及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企业谋划项目,建立滚动储备机制,后续批次项目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孟创道 曾伶俐 029-63915673(贷款贴息项目)
张海兵 029-63915527(融资租赁贴息项目)
省财政厅 孟文智 029-68936340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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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