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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陕西省工信 · 2024-09-20 · 阅读约 4 分钟 · 查看原文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 西 省 民 政 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

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工信、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4〕334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申报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主要包括六类产品及多种产品集成应用的场景化解决方案。六类产品为:具有趋势分析、智能预警等功能的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功能代偿型等老年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具有行为监护、安全看护等功能的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具有健康状态辨识、中医诊断治疗等功能的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围绕助老助残、家庭生活需求的家庭服务机器人;实施适老化改造的智能产品。

(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科普等两类智慧健康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互助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线上老年教育/购物等四类智慧养老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在陕西省境内注册,从事相关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具有完善的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经营状况稳定,3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

3.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1家主体申报。

(二)基本条件

1.申报范围按附件1所列分类,并满足相应要求;

2.申报单位本次申报产品(服务)数量不得超过5个,已入围过的产品(服务)不重复申报;

3.申报的产品应在功能性、易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申报的服务应能精准对接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深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

4.申报的产品和服务应上市销售半年以上,符合相关标准,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三、组织实施

(一)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向所在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三)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后,于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省政府前大楼5-1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54334886@qq.com。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及服务名单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入围的产品和服务,向社会公示,按程序正式公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

四、其他事项

(一)入围产品提供单位应保障相关产品的生产供应、推广应用、迭代升级和售后服务,入围服务提供单位应做好相关服务的市场推广,把好服务质量关,持续推动服务提质增效。

(二)入围产品和服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 雎  璋  029-63915428

省民政厅养老产业处      杨超群 029-63917492

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      康  静 029-63910607

附件:1.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4年版)分类

2.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4年版)申报书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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