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为推进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推动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以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还有《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24年度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一)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的企业自愿开展申报。申报企业应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已公告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应向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变更产能应参照新申报企业提交材料)。经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后,相关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省厅审核。本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受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
(二)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新申报企业和变更产能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企业提供的项目投资立项、土地、环保、安全等批复性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经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对申请更名和退出公告的已公告企业进行复核。请于4月3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完成审核,形成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将有关情况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484563@qq.com)。
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一)各市区要将及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作为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数据审核和分析,掌握辖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行业运行情况,落实动态报告机制。要发挥已公告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二)各市区要督促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年度报告,对已公告企业是否能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请通知已公告企业在陕西省工业经济信息综合平台注册并填报年度信息。检查中,如发现按规定应当撤销公告的情况,应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公告。相关检查结果于4月30日前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484563@qq.com)。
(三)省厅将组织对已公告企业开展抽查,重点检查未按时开展年度自查以及各市区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对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将列入关注名单,对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相关程序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撤销。
联 系 人:王博
联系电话:029-63916779
附件: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
新申报规范条件企业情况 | ||
行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已公告企业申请变更产能情况 | ||||
行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更内容 | 原公告批次 |
已公告企业申请变更名称情况 | ||||
行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更后名称 | 原公告批次 |
建议撤销的已公告企业情况 | |||
行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原公告批次 |
行业填写:废钢铁加工、废铜铝加工利用、废纸加工、废塑料综合利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
原公告批次填写:201X年第X批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