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现组织开展陕西省2024年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一)绿色工厂
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绿色工厂创建的标准清单(详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已纳入清单的行业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价,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进行评价。工业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的工厂。
(二)绿色工业园区
绿色工业园区创建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2),推荐的园区应为省级以上且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的行业指标体系(详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已发布行业指标体系的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未发布的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附件3)进行评价。推荐的企业原则上应为省级绿色工厂,优先推荐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制造等行业以及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和园区自主开展创建工作,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编写评价报告后通过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的,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1)开展工作,对所出具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取自评价方式的,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可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1)。
(二)各市推荐。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出具推荐文件,填写《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于2024年5月8日前连同申报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
(三)评审确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调研抽检等,确定陕西省2024年绿色制造名单,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市(区)要精心谋划部署,组织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园区,积极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强化绿色制造理念的宣传引导。
(二)严格把控推荐质量
各市(区)要严格把控推荐质量,充分发挥标杆带动效应,对历次国家级能效水效“领跑者”、省级能效节水标杆企业、接受过工业节能诊断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
(三)加强动态管理
各市(区)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和园区的日常管理,督促相关单位持续保持先进性,如发现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要及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及时将不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从名单中除名。
(四)提交申报材料清单
企业提交材料包括自评价或第三方机构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U盘各一份,提供PDF及WORD格式文件。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材料包括推荐文件、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及EXCEL版),及上述所有电子版资料汇总后用U盘报送。
联系人:刘卫 电话:029-63915578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
附件:1.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
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
4.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8日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